潮语古典雅致,音韵和谐,意蕴深远。“物”这个字,含义之丰富,用法之灵活,不是潮汕人确实匪夷所思。

    《说文解字》中“物”是这样解释的:“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

    甲骨文的“物”字,从刀从牛,是以刀杀牛的意思,刀上的两点是杀牛时沾在刀上的血滴。因此,“物”的本义是指杀牛,引申为指杂色牛,泛指一切物种或东西,和事物的内容实质,如万物、言之有物等,“物”为名词。

    另有其他义项:

    物色,原指牲畜的毛色,又指形貌,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挑选、访求。

    物议,指众人的议论或批评。“物”为动词。

    这几项大体上是现代汉语中“物”的含义,潮语中“物”之含义,也具有以上几层意思,但更传承了当今现代汉语中基本上不用的义项:利用、支配、制约。如:“好物掠去物!”(好利用就拿去用!)

    “伊过嚣张,物伊!”(他很嚣张,制约(收拾)他。

    其实,“物”这个词,在潮汕口头语言中已演化成一个内涵丰富的动词,表示动作的主观性较强,如:“最近生意好物吗?”(最近生意好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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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特区晚报》2010-12-26
作 者: 陈群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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