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婚俗称定亲,即确定男女双方待婚配的关系,是嫁娶之前的重要事项。定婚的第一项是纳吉,俗称“送定”、“定聘”。为辟邪和消灾去祸,民间对定婚有许多禁忌。
    (一)纳吉禁忌
    纳吉是婚俗“六礼”之一,就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消息告知女方的一种仪礼。男家卜得吉兆后,备礼复至女家决定婚约,这是定婚阶段的主要仪礼,俗称“送定”、“定聘”。纳吉有不少禁忌。     1.定礼忌单数。定礼一般多为金银首饰、钱、布料、礼饼、礼烛等物品。定金通常要用红纸包上,俗称“红包”、“喜钱”、“定钱”,必须是偶数,忌单数;定礼也要成双成对,忌单数;礼单、礼帖用红纸写好,忌用白纸,上边的字数也忌单数。定礼讲究双数,是取意“双双对对,万年富贵”,以象征新婚夫妻婚姻美满。如果定礼出现单数,那就意味着结婚后会失去一方,造成丧偶,至少会使人产生“孤单”、“丧偶”的联想,甚为败兴。
    2.定聘时,忌说“重”字和“再”字。如男方送来聘礼,女家将礼饼、礼烛供在神龛上祭告神明祖先,这时烧香时,不管插入香炉里的香是不是歪了斜了,都忌讳拔出来再插一次;如男方来定婚的人回去时,女家送出门口,打招呼千万忌说“再来坐”,因为“重插香”犯了“重”字的忌讳,“再来坐”犯了“再”字的忌讳。据信,这是会导致“重婚”、“再嫁”的,因而必须避忌。
    3.定礼忌全收。对男方送来聘礼,女家忌全部收下,否则男方会生气。这一禁忌习俗,实际上是在考验哪一方“知书达礼”,哪一方“不懂礼教”。
    (二)纳徵禁忌
    纳徵是婚俗“六礼”之一,又称“纳币”、“大聘”、“过大礼”,即男家正式将聘礼——俗称“财礼”送往女家,就是纳徵的仪礼。旧时这一仪礼非常隆重,男方往往借此机会荣耀门庭富贵、婚礼盛大,通常备有礼单;礼品装入箱笼,或挑或抬,走街串巷,燃放鞭炮,吹奏鼓乐,在媒人、押礼人的护送下送至女家。纳徵也有许多禁忌。
    1.聘礼忌单数。各样物品的数目忌单,要成双成对。
    2.聘礼忌送鞋、伞。送鞋怕被女方穿了溜掉;忌送伞是因伞与“散”谐音,有离散之忌。
    3.陪送的嫁妆中忌有剪刀等一类的东西。刀、剑等锋利的东西,往往与凶杀、流血等不吉利的事相联系,因而需忌之。
    上述种种定婚禁忌规则无不渗透着人们避凶求吉的心理和对和平、幸福、美满婚姻的生活的向往。尽管如此,以今天的观点看,其中的科学性和合理因素是很少的,它反映的只不过是人类某种信仰观念和对某种物象的直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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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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