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甲碗说到保甲制度及其他 最新 图1张

    日常生活用具都各有特定名称及相应的量词,比如一张桌子、二支笔、三尾鱼等。这在全国多数地方都大同小异,偶有差别,也无甚奇异之处。如三个人,或称三身人;一头牛,或称一只牛,那都不难理解。独有一项,潮汕人上商店买碗筷,那筷子10双捆在一起,叫“一把筷”;那花碗也是10个叠在一起叫“一甲碗”。碗和筷通常是不拆零的,如有人因为打破一个碗或缺少二双筷而去买二双筷或一个碗,那肯定被视为“孤老头”的作派。分家、新婚、搬新居,或老人寿终,是一定要买新碗新筷的。
    10个碗称“一甲碗”,10只汤匙称“一甲汤匙”,外地人听起来颇感特别,因为潮汕之外好像无人如此称呼。为何潮汕人用“甲”作量词?这和古代的保甲制度有关。
    古代,县以下没有行政机构,实行自治。明朝称为“里甲”,乃朝廷为征赋而实行的户地籍制度。明洪武十四年(1381)规定,民间每10户为一甲,每10甲为一里。清代也大体如此。民国廿一年(1932),政府颁布《编查保甲户口条例》,规定县以下设区,区以下设保甲。保甲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户主)。10户为甲,设甲长;10甲为保,设保长。这就是几百年来民间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潮汕自古多寇祸、兵难、水患、风灾。每当有事,百姓常要出动,自治包括自救在其中,因国家不可能养许多人员兵力来为民众服务。民间总要有联防制度,有群众武装,即使一般的民间活动,比如韩江堤防溃决,民间便要以保甲为单位,每户一人,前往抢险救灾。上抢险现场,免不了要吃饭,要带碗筷。带多少?一甲10人便称一甲人,带一甲碗,一甲汤匙,一把筷。久而久之,便形成习惯叫法了。
    保甲制度被推翻已久,历史总有某些残留,“一甲碗”便是。今天,农村的赛会游乐,某些带头人仍被称作”甲头”。此外,老年人口头上还保留某些习惯称谓。比如“他去八连找老王”,这是大跃进时期的说法。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各地皆然。以澄海为例,全县8万余户,40余万人,成立一个公社。以下搬用军队形式,按“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专业化”要求,划分为4个支队46个团(大队)550个连(中队)5130个排(小队)。如澄海的冠山乡称为第三支队301团,外砂的大衙乡称为第四支队401团,等等。连中学也这样,年级叫“连”,班叫“排”。农村的“连”约相当于后来的生产队。
    公社和大队改称已久,今天,农村还有不少人习惯把镇政府称为“公社”,把村委会称为“大队”,“要到公社打证明”,“要到大队领通知”,都是人民公社时代的遗留。“90后”或“00后”的青年人听后难免一头雾水。
    但社会在发展,时事也在变迁。近年,为适应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有些陶瓷商品已实行小包装,那碗、盘、碟、汤匙等各为6件,凑成一盒,称三十头或多少头。这是新的营销方式。买碗便不用买“一甲”。许多陶瓷店的碗也可拆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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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5、11、8
作 者: 李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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