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儿媳要为父母沐浴,用瑞草香末煮水,为死者洗脸擦身,理发、更换寿衣,称为“着仙衣”。寿衣多是事先准备好的,视身份不同而有别,有功名者长袍马褂、官衣,平民一般长衫、平装,数量多少不论,但男双数,女单数(有些地方则相反)。更衣毕,遵古礼“废床寝于地”,铺席于地,移尸席上,遮盖白布,点灯盏于脚尾,称“脚尾灯”,也有点灯于头后,称“点头灯”,皆寓黄泉路暗,为死者上路照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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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文化大观》
作 者: 吴勤生、林伦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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