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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录的潮州七种特异食俗中,我陆续写过五种,分别是鱼生、蔗虫、蛇、苦菜(苦刺)和苦瓜,还有蜂蛹和香菜两种食物,以今日的眼光来看,大概称不上“特异”,因此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写。比如香菜,胡先生记述说:“香菜一名香花菜,其嫩叶可包饭(内和杂香)生食。”香菜现代称为生菜,属于叶用莴笋(茎用莴笋俗称香菜心),全国各地均已广泛食用,是打火锅常用的菜蔬。广府菜有蚝油生菜,潮州菜有生菜牛肉丸,生菜包炒翅等,算得上是对香菜的发扬光大了。 至于蜂蛹,在食虫成为时尚的今天,吃食的人群和地域日益广泛,市面甚至有蜂蛹罐头或急冻蜂蛹产品出售,同样也已不能算是潮人特异的食俗了。然而任何时尚都有其策源地,现代吃食蜂蛹的时尚,究竟与潮人这一古老的食虫习俗有没有一定关系呢? 与蝉一样,蜂在周代也是君王的日常食物,因为《礼记·内则》提到了“爵鹗蜩范”,爵大概是麻雀,鹗是鹌鹑,蜩即蝉,而范就是蜂。到了唐代,刘恂在《岭表录异》中记载有一种“脱蜂子法”。说宣歙当地的土人采蜂子后,“以盐炒曝干,寄人京洛,以为方物。”蜂子就是蜂蛹,刘恂是唐昭宗时人,这说明在晚唐时安徽和长安仍然存有食蜂的习俗。 这之后记载食蜂的古籍就很罕见了,宋代的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写到“蜂房之毒,麻虫之秽,悉炒而食之”,但一笔带过,目的只是为了说明岭南人的杂食性。明代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虽多次提及蜂子,如在治疗麻风的药方中用到“蜜蜂子、胡蜂子、黄蜂子(并炒过)各取一分”,但蜂蛹在这里只是作为药物而并非食品。 因此,潮汕食蜂的民俗和相关记载,很可能还真的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向上,它传承了中华民族三千年的食蜂传统;向下,则为后世的食蜂时尚做出示范和启迪。 有关潮汕的食蜂民俗,《中华全国风俗志》是这样记载的:“蜂蛹之状,与蚕蛹相似,惟皮较柔嫩。食时自蜂房取出,以油炸之,味甚芳香。”这里省略了很多细节,以蜂的品种来说,有蜜蜂、黄蜂和虎头蜂三大类,每一类又可分出若干小类。种类不同,则蜂蛹的采集方法也不同,吃食的方法也有异。一些品种如虎头蜂,往往需要冒着极大的危险才能采到蜂蛹。因此潮汕俗语“惹着虎头蜂”,常被用来形容招惹上危险难缠的事情。 最常见,最容易取得的蜂蛹是蜜蜂。潮人养蜂的历史现在已不可考,但光绪《海阳县志》已有一则养蜂的记载:“蜂种类甚多,黑蜂螫尤毒。中其毒者,急涂以糖可解。又有一种色黄名曰黄蜂,知君臣之义,养蜂家收养其王蜂,则众蜂旋绕来卫。日有两衙,朝衙毕即出采,暮衙毕即入房。邑人养蜂,收蜜多者,其利不逊养蚕。”按蜜蜂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性昆虫,蜂群内部分工明确,蜂后(蜂王)是蜂群的领袖,负责繁殖后代,雄蜂专职交配,工蜂负责劳动生产,包括采花蜜、采花粉、饲养幼虫、筑巢、御敌等。所以古人认为,蜜蜂是一种能认识君臣大义,会遵守社会秩序的有品德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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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本文的第627位读者 来 源: 《潮菜天下》 作 者: 张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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