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们将一切民俗活动都斥之为“封建迷信”,都在破除之列。然而,数十年的“破旧立新”总是不能把“旧”东西“赶尽杀绝”。终于,有一些开明的地方文化干部冷静地对历史进行反思,审时度势,大胆地对民俗活动进行引导、改造,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潮阳谷饶镇就是较早改造民俗活动的地方。1995年,他们就将祭社活动改造为“谷饶镇首届民俗文化节”,八九年来,这项文化活动持续发展,从一个层面展示了谷饶两个文明建设的成就。
    毋庸讳言,民俗活动有迷信活动成分,但更大的成分是民间文体活动,是民众文化生活的需求。在潮汕地区,每年的春节、元宵、中秋、游神赛会祭祖日,是潮汕人民(尤其是聚族而居的乡村民众)精神文化享受的节日。在这些日子里,除了祭拜活动,更多的是民间文体活动,如舞英歌、舞龙、舞狮、演戏、猜谜、杂艺……整天胝手胼足干活的劳动者,很需要在这些日子里乐一乐,放松放松。
    经济基础决定文化需求。潮汕地区是鱼米之乡,尽管有人多地少之先天不足,然有源源不断的“番批”弥补此不足,因而自明清以来,除了大战祸和外侮,这片土地的经济状况相对于中国很多地区发达,因而数百年来民俗活动相当活跃。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又得改革开放惠风之先,社会发展速度是历史上任何时期都不能够比拟的。“温饱思娱乐”,这是自然规律。娱乐的内容不能凭少数人的意志来决定,更不能形式单一,而必须有多元可供选择。数百年甚至更长时期形成而为民众认同的民俗活动,当然在选择之列。
    民俗活动,是诞生优秀民间艺术的契机和载体。潮汕地区的灯谜,闻名海内外,数百年盛而不衰,频繁的民俗活动推介它,传播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功不可没;舞骆驼、舞蜈蚣、双咬狮等潮汕独有动物舞,均在游神赛会中应运而生……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民俗活动是不该禁的,但也不应该无原则放任自流,成为一小撮人搞封建迷信、敛财饱私囊的契机。地方文化机构,应该站在民俗活动前头,积极引导、改造,强化其中健康的文体活动成分,淡化并最终摒弃迷信活动成分。
    我国文化领导机关已发出拯救优秀民间文化的号召,引导、改造民俗活动,不正是拯救优秀民间文化的一个好举措吗?再者,民俗活动民众办,民众自掏腰包,营造社区康乐氛围,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地方政府的社会文化建设帮忙。这样的好事,我们有什么理由禁绝呢?

    

    

你是本文的第1321位读者
来 源: 《汕头日报》2003-4-27
作 者: 鄞镇凯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