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族是潮汕先民的重要一支,文身是古越族十分盛行的一种习俗。《庄子·逍遥游》中有言:“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对于古人来说,骨肉有禁忌,人体之皮肤也有禁忌,文身禁忌就是很普遍的一种。文身就是用针在人体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状或几何图形。有的染色,有的不染色,一般用作图腾标志。文身一般从十五六岁开始,有些人一生文刺数次。文身男女都有。女的大都只黥刺小腿部,花纹与衣服上宽阔的边饰图案相仿;男的在臂部、腿部都有,图形是动物、花草、星辰、日用器物等。文身的图式表现着某种具体的意象,这些具体的意象凝聚着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方面的意义,与族群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宗教观念、民间信仰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解释文身功能的说法大致有:美饰说、尊荣说、吸引说、巫术说、标志说等五种,而与文身禁忌信仰相关的主要是巫术说和标志说。民间文身禁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文身施术中禁忌孕妇及其丈夫探视,否则以为伤口会血流不止。
    2.文身创口未愈合,禁忌与外人相见。
    3.一般妇女在月经时忌文身。
    时下有些人尤其是年轻人的臂花、胸图,只是兴之所至的游戏而已,谈不上文身,更谈不上文身禁忌。当然,可以当作是文身习俗的某种残留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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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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