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欲和食欲是人们最基本的两大欲望,性活动同样是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过去民间对婚后性生活也有许多禁忌。
    (一)忌在大自然发生异常现象时行房
    暴风骤雨,电闪雷鸣,昏天黑地,日、月蚀之际,均不可做爱,在这些令人恐惧的自然环境中做爱,心理上确会紧张不安,无情调可言,自然有碍后代。
    (二)忌光天化日发生性行为
    人多聚集的杂乱之地,如名山大川,井灶边,火光前等地要禁忌性行为。“光天化日”做见不得人的事,会遭到众人的谴责。
    (三)一些时日的避忌
    如在神佛诞辰、本命之日等特别吉凶的日子里禁忌性行为。这是没有科学道理的。
    (四)夫妻忌白天同房交媾
    旧时认为,白天交媾既背离了传统的生活习惯,更是淫邪之举,必定要冒犯神灵,触怒天地,神灵将降罪于造事人,或病或死,大祸必至。
    (五)月经期间忌同房
    民间有一通行的禁忌:女子不能在月经期间举行婚礼;月经来潮时的同房,俗以为是“撞红”。月经期间同房是不符合经期卫生和性卫生的,因此时妇女宫内膜脱落,抵抗力下降,同房很容易把病菌送人宫内,引起子宫发炎。再者,由于性交时可使女方生殖器官充血,会导致月经流血过多。另外,若常发生这种情况,还会引起妇科其他疾病。
    过去父母为子女完婚,最大的心愿就是传宗接代,生男育女,也就不太重视做爱艺术。房事一直是中国人视为神秘禁区的事,闺房之乐,隐而不宣。旧时也无此方面的科学书籍予以教化。性生活是与繁衍后代联系在一起的,为防止性生活不慎而给夫妻及后代带来损害,民间就流行着种种性生活的禁忌。因此,其中有些是这方面的经验总结,不可一概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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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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