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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遏制法币的恶性膨胀,扭转崩溃的国民经济,1948年8月19日,民国政府通过由翁文灝、王云五提出的货币改革方案,再次实行币制改革,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废除法币、关金券和流通券,以金元为本位,发行金圆券。金圆券由中央银行独家发行,发行总额20亿元。金圆券每元折法币300万元,禁止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外汇并限令于同年9月30日前由政府收兑为金圆券,全国物价冻结在8月19日水平。

金圆券发行后,短时间内还是比较稳定的,华侨以金圆券寄批,一般批面上的数字又恢复到以前的几十元,而不是国币后期动辄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如图,是华侨林琪松从马来亚柔佛州寄潮安古楼乡“家双亲大人”收的批信,寄款金圆券五十元。此侨批由柔佛坡广泰隆批局收寄,批局在批封正面盖有两方文字章,一方是“航空”,另一方是“订交金圆券”。批封背面有墨写“戊子民国卅七年八月十四日由叻付来”字样及汕头卅七年十月五日特准批信局日戳。即是说,此侨批1948年9月16日从新加坡寄出,1948年10月5日到达汕头,历时19天的“航空”邮途也确实长了点,这还不算从柔佛转新加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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