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海门社众理事会派人在清理尖山伯公前面海处时,发现了一块花岗岩古碑:高87厘米、宽44厘米、厚10厘米。
    虽经历140年风化侵蚀,但字迹经拓本恢复原来真面目,全文如下:“道镇府上。潮阳县正堂樊现奉。宪谕令:各乡约束子弟。分叚巡缉。以专责成。遇有沿海船只遭风搁浅。当应遵照宪。发给章程。奉行实力保护。倘界内有抢掳及窝引事情。惟该绅耆是问。决不宽贷。如系强乡外匪。潜至界内混抢。准该乡拿获交局。禀送究辦。特示:计开海门所。西面过河与古埕浦东两乡交界。东至尖山前坛尾湾与洪洞乡交界。同治十二年五月。日立”。
    据相关县志记载。经余查证,立该碑为清代潮阳县令樊希元。樊希元,号一峰,湖北省大冶人,举人出身,清同治十年(1871)署广东省潮阳知县,希元以廉洁奉公著称,按惯例县衙吏员要给新任知县送礼,希元一律拒受。当时,上司下令表彰节孝,要求查清上报,希元留心调查,得300多名额上报。在查访过程中,没有花费或接受民家一文钱,又曾捐俸修东山书院,创育婴堂,对所有用于社会福利的义租,一律免除税金。至清光绪四年(1878)樊希元再次兼理潮阳县令。潮阳县志有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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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4、1、5
作 者: 肖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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