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呱呱坠地,到最后生病死去,经历了诞生、结婚、丧葬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都是每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阶段,在民俗语言中,必然对这些人生礼仪都有所反映。在潮汕俗语中,同样对潮汕地区独特的人生礼仪有所反映。
    潮汕俗谚“有游灯,家里生千丁”,源于潮汕的祈子习俗。“灯”在潮汕语中与“丁”谐音,人们通过游灯这一形式们祈求得子的心愿。每当元宵晚上游灯,就有许多人调皮锣打鼓,抬着神像出游,几乎每人手里都提着一盏灯,跟游行到各姓的宗祠里。游完回转神庙,各姓人家用谢神明,以祈得子。一个姑娘出嫁,嫁妆中少不了油灯,这盏灯带到婆家之后放在床头,意思是为婆家带来了男丁。每年祭拜公婆就点燃这盏灯。
    生了男孩的人家,会在元宵夜举行热闹非凡的上灯活动。
    凡是生了男孩的人家,在农历正月十三日家人就可以挑起一对大红灯挂在祠堂的灯架上,象征家中添了丁。在元宵灯节期间,每天晚上,抱着孩子到祠堂前接受乡人的祝贺。除了挂在祠堂前悬挂八屏大花灯,或搭戏台,做“纸影戏“,让村里的人观赏、娱乐。
    ”上灯”的人称为“灯头”。“上灯”的大小活动由他们推举同事主持,一切费用由他们平均摊派。元宵过后,还要把灯屏——赠送给乡人亲戚。更有甚者,还得在祠堂做丁酒,设宴请客。宴客时用好几张方桌连起来,客人围在两旁饮宴,形同划龙船,叫“龙船席”。还有一种叫“走马席”的,无论亲疏内外,甚至互不认识的人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然后重新上菜,迎接另一批客人。
    有钱的人把“上灯”看作一件好事,认为花的是体面钱币而引以为荣。然而,对于穷苦人来说,这是一件难以承担的花费,但又无法摆脱这陋俗,所以,有时不得不忍痛将大孩子卖了。故有“生阿弟,卖阿兄”之说。
    其实,在过去物质生活匮乏的时代,一些较为隆重的礼俗都能暂时地满足人们物质上的需要,虽然这些起码的需求在教们今天看来是多么可笑,但在那个时代,那简直是一种奢求。如“欲穿待嫁,欲食待生”。
    当时人们普遍贫寒,能穿上新衣服的人不多,但姑娘出嫁时又有一个这样的习俗,必须把嫁装统统摆出来让亲友们开开眼界,亲友们往往根据陪嫁的布料衣物的件数来判定这婚事的质量。于是,懂事的姑娘早早就为积攒衣料而奋斗,平时舍不得穿的衣服,到了出嫁时一古脑儿摆出来,这就是“欲穿待嫁”。潮汕人过去能三餐吃饱的家庭并不多,日常只以番薯、粥糊口,逢年过节时能吃上顿干饭就不错了。但如果生儿育女坐月子时,分娩第九天“开荤”之后,便可以吃鱼、肉、鸡蛋了。通常,再穷的家庭也会在分娩前就积攒下一点钱和鸡蛋等。分娩后,亲友们也会送些鱼、肉、鸡蛋等前来庆贺,因而,生了孩子的妈妈几乎每天都能吃上肉、鸡蛋和干饭。这在平日经常吃不饱的人们心里,该是多么美好的日子哟,因而说“欲食待生”。
     一个孩子,父母含辛茹苦养到15岁,就算是将孩子抚养成人了。潮汕地区的成人礼叫“出花园”。人们劝诫小孩子不能以大人的口吻说话,经常说:“未出花园孬呾大人话。”就是人们认为未成年的孩子一直生活在“花园”里,有神的保佑。孩子们长到15岁就必须择吉日举行“出花园”的仪式,这意味着自此以后。他们就可以到社会上去“捞世界”了。
    “出花园”这一天,要采来12种不同的鲜花,浸在水里给孩子沐花水浴,还要拜床神(潮汕人称为“公婆”)。祭拜“公婆”的时候,在床中央放一只浅沿的大笸箩,用米筒盛满米,插上三炷香,前面摆十二碗甜薯粉丸子以及糕粿和三牲(鱼、猪头及鸡)。男孩子供的是公鸡,象征着朝气勃勃;女孩子供的是母鸡,祈求将来能生儿育女。这一天,出花园的孩子不能跑到露天场所,要躲在屋里。实际上是要他从这天起,不再贪玩,做个循规蹈矩的“大人”。
    这一天,还要用供粿品三牲宴请亲戚朋友。“出花园”后的孩子要以大人相待,破例让他坐到席上的大位,象征家中孩子成了大人。席间,亲人们向孩子祝愿,寄予美好的期望。因此,“出花园”成了长大成人的象征。
    如果是一个小孩子好动,潮汕人往往风趣地说:“公婆拜蟹脚手皱。”这句话,点明了潮汕民俗信仰的一种神——小孩保护神——“公婆”,也称为“床神”、“床脚神”。
    祭祀公婆神是潮汕地区十分流行的祀奉民俗。公婆神的设置十分特别,每一户人家不止设一个神位,而是按同一家庭成员中的辈序和房份设立若干神位,已婚而又生儿育女的儿辈有多少房份要分别再设若干位。以后一代人成家了便以此类推。有的大家庭里面设立的公婆位有多个。家祭的公婆不设偶像,只用一个瓷碗作香炉,放置在房里旧式四脚眠床的床下或床顶上。祭拜时在眠床上放一个大蔑箕权当祭案,炉和祭品都放在这里。祭品有饭、甜丸、粿品和三碗菜,三碗菜分别是鱼、油煎甜豆腐、豆粉丝煮蛋和猪肉。这个时候上祭品千万不能上螃蟹,以免将来小孩患多动症。  
    潮汕地区过去的旧式婚嫁,一直依照古礼而行;从合婚、开聘,送聘定亲、出嫁到迎娶,都比较严格。这种旧式婚姻,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太匆促,落得个坏姻缘也不一定。所以人们总结说“猛纺无好纱,猛嫁无好家”。在以前,如果哪家小伙子看上了哪家的姑娘,或是两家父母都有意成亲,男方便要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女方若有意,便将姑娘之生辰八字托媒人送到男家,男方也将小伙子的生辰八字送女家。男女双方都可以请算卦的先生“论八字”,看看是否相冲的不利。如果八字并不相冲,谈婚论嫁便算过了第一关。
    然后,男方便择定吉日送聘礼到女家,这叫“掼聘”、“下聘”或“挈定”等。“下聘”之后,男女双方再选择吉日良辰,让姑娘“过门”。从请媒人提亲到结婚,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在这个时间里,双方便都有了考察对方的时间和机会。如发现对方有什么不合意的,便可以提出退婚。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婚期安排。当然,也有的双方原来并不互相了解,今天提亲,明天下聘,过几天就结婚,连考察的时间也都没有,这就叫“猛嫁”。
    须知,旧时代的男女双方,有很多是到了结婚那天才互相认识的。遇上这么匆忙的婚事安排,对新嫁娘来说,其命运的情状正像潮汕的另一句俗语所说的:“女儿吊桶命,嫁给乜人无一定”(女人的命就像井里的水桶,人把它扔在哪它就在哪,父母说嫁给谁就是谁)。因而,姑娘们便总结出了一个简单而又实用的道理——“猛嫁无好家”!
    时代不同,陪嫁物品也不同。  “裹囝坐楹——一次定”就是从旧式婚嫁习俗而来的。
    澄海一带的旧俗,比较富有的人家闺女出嫁时,陪嫁品必须备有马桶(俗称屎桶、尿桶或粗桶)、脚桶(洗脚、洗衣服用的大木桶)和一只“囊囝”  (一种有四条腿的小木柜),就如现在出嫁要搭上彩电、音响、冰箱等电器一样。这“三桶一囊囝”便装在木桩(一种类似轿子、可以抬东西的工具)里,闺女出嫁时一同抬到夫家。旧时代的妇女一生好歹只能嫁一次,即使丈夫死了也要守活寡,此所谓“从一而终”。因而,这“三桶一囊囝”能坐上木楹,随姑娘出嫁的机会便也只有一次,所以便有了“囊囝坐憾——一次定”这个歇后语。
    说到旧式婚姻,我们不能不提起在俗语中反映的几种旧婚姻陋俗。
    “掌嬷(不会)大,掌水(不会)滚”反映的是潮汕旧时收养童养媳习俗。在旧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传统中,童养媳现象作为买卖婚姻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曾在潮汕一些地区普遍存在,在落后的乡村和边远山区更是司空见惯。许多贫困家庭担心儿子将来长大后娶不到媳妇,于是就趁着社会动乱、灾年收留不幸家庭的女儿、女婴,养大纳为媳妇。
    这些女童在未来婆家,从小便成为家里的劳力。但在家里人看来,她的主要任务就是快快长大以便与男方完婚。但是人体的发育长成,受到自然法则和一定环境的制约,它很难被人们的主观愿望所影响,更容不得拔苗助长式地胡为,否则适得其反。在这种情势之下,婆家人愈是焦虑,就愈觉得日子过得慢,该小姑娘总是不长身子,心急就难免怨天尤人,说些气话:“掌嬷(不会)大”。这种心情就同口渴的人想喝点开水,却总等不开一样的焦急。
    “后生给人招,食老归返乡”,这反映了潮汕地区的入赘习俗。
    过去,潮汕地区若是男子贫穷娶不起媳妇,或者女方家中没有男儿,或者女方丈夫去世遗留下孤儿寡妇及公婆,便可招一女婿上门。男子人赘之后,孩子一般姓女方的姓。被招的男子到了死的时候,家神牌位不准置于女方家族祠堂的公龛上,只能迂回男方家族祠堂的公龛。遗体也不能停放在女方家族的公厅和在那里办丧事。基于这种习俗,人们便说:“后生给人招,食老归返乡。”
    “粜米换豆”,也叫“兑米换豆”。其实,就是兄妹换婚。过去,娶亲必须有聘礼、聘金,由于贫困,许多穷人娶不起老婆,更是耽误了弟妹们的婚姻。如果有两个家庭出现这种情况,那么经人撮合,便进行交换婚姻,即甲家的小伙子娶乙家的姑娘,而甲家的姑娘便嫁给乙家的小伙子。这样一来,两家便可以互相不付聘金了。
    如果双方谈妥就可以举行婚礼。婚礼要统一在同一个日子、同一个时辰进行,迎接新娘的时候,不能走同一条路线。如果一方确是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行,就得事先通知对方,另择吉期。这种换婚,带有买卖婚姻的性质,往往不能遂这些年轻人的心愿,因此婚后经常有不愉快的事发生。
     旧社会,潮汕民间流行一句“赤脚生仔阿娘个”的俗语。
    “赤脚”是指那些富家的主人有了妻妾之后,又把家中女婢纳为偏房。因为婢女(潮汕称“走鬼”)日常要干家务重活,不能缠脚裹足,也不属裹足的阶层人物,是大脚板,谓之“赤脚”。“赤脚”虽然成为主人的偏房,但对家主一切人等的称谓,仍不能改变,只可以减少一定量的日常家务劳动,成为婢女群中的头头。
    所谓“生仔阿娘个”,是“赤脚”(婢女)死后不能与家祖一同上龛,另设偏桌祭祀,不置神牌,不能置有两耳的传统香炉,只能置“碗”型香炉,因而她生下的儿女就应属大娘 (草头结发者)的,儿女才列正宗,平等分家财,“赤脚”对自己的亲生儿女,得尊称“小姐”、“少爷”,而她的儿女也直称其名,只能在内房中或私下坐谈时才可母子相称,否则,就要犯家规族法,而受多方指责。儿女长大娶妻、嫁出,“赤脚”也要称媳妇“阿娘”,称女婿为“姑爷”,媳妇、女婿及内外孙统统称她为“赤脚婆”。
    丧葬礼仪是表示一个人走完人生路的最后归宿,而在生者也通过这种礼仪来表示对死者得以安宁的祝愿。
    潮汕旧俗,丧葬礼俗繁多。一般要经过:落地铺、沐浴更衣、上厅、报地头、发讣告、置灵堂、成服赐杖、接棺、人殓、出殡、安葬、回吊祭、守灵、超度、升龛、卸孝等环节,每一环节又十分繁琐,故潮汕俗语说:“(多支)过死人事”。而且从丧葬引申出来的俗语不少,“买水报地头”原是一种丧葬礼俗,“买水”是指家中有老人去世,由其子弟带点零钱到近村的小河边,扔下零钱,舀回一些水,象征性地为死者净身。这种习俗很早就有了,还可能源于南方少数民族。宋代曾任桂林通判的周去非著有十卷《岭外代答》,记录两广物产风俗,其中便写道:  “亲人始死,孝人披发,顶竹笠,提瓶,持纸钱到河边号恸,掷钱于水,而汲归浴尸谓之买水。”这种习俗至今仍见于壮族与闽广等地畲族。覃国生等《壮族》一书中写道:“老人寿终正寝……孝男孝女便到河边买水(烧纸,投铜钱进河里)回来……给死者洗身。”所记正与潮汕相同。
    至于“报地头”,即向“地头老爷”  (土地神)报告,让其注销死者在阳间的户口,到阴曹地府去报到。
    旧俗,死者子孙由村中长者带着到地头神庙报死。死者长子手扶木盘,盘中放死者年庚帖、红糖、麻丝、香火等物,在庙里向神像报知某乡某人寿终多少。
    以前没有普及火化的时候,农村地区多将死者人殓棺木中,送到坟地安葬。棺材从出门到上山安葬,须有撒纸钱的、抬棺木的以及亲属的送丧。潮汕人往往将事多得理不过来称为“打棺材放纸包哭”。
    其中包括“扛棺材”  (抬棺木)、“放纸”  (撒纸钱向沿路的土地老儿及神神鬼鬼买路)和哭丧。潮俗送葬,前头有一人手提“花篮”  (一种有盖儿竹编的礼篮),花篮中放着纸钱,沿路扬扬撒撒,给各自土地神和诸路鬼怪做买路钱。接着是棺木,棺木从停棺的地方一抬上肩头,便不能在中途再着地,因为怕死者的魂灵儿会在着地的时候离开棺木,届时招不回来。故潮汕俗语说“棺材扛上肩——孬歇”。棺木之后便是车子孝孙及亲友等的送葬队伍。送葬者必须号恸,特别是儿子、儿媳、孙子、孙媳等嫡系子孙。哭丧的声音大小,悲戚的程度往往反映了活着的人对死者的感情。越是痛哭流涕,悲鸣不已,越让人感到活着的人孝顺和死者的荣耀。这个时候,死者的亲朋好友也会来送丧。通常说,死者出殡时,送葬的队伍越长,花圈、挽幛、挽联越多,死者的家属就感到越体面,死者有知的话,也会感到越荣耀。于是,出殡之前,死者家属定会通告所有的亲朋戚友、同事老乡,有身份或有钱的,还可以花钱登广告。送葬之日,出于真心的或出于礼貌的,大家都来了。按亲疏的关系,排在送葬队伍后边的,往往是一些与死者已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人了。因而他们也不可能像孝子孝孙们那样悲悲戚戚,只是礼节性地穿上“白长衫”,跟在队伍后面以壮声势而已。这实在是一种讲排场的形式主义,大家都觉得可笑,因而便把这种现象一言以蔽之为“穿白长衫缀行”。后来,又引申指跟着别人干与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系的事儿。
    潮汕人嘲笑某些人迫不及待地去干某件事,总喜欢用一句“未死先镇位”,这源于潮汕筑生居的习俗。生居是为未死的人修墓。为什么人还没死,就要修筑坟墓呢?人们认为:一块墓地风水的好坏,会关系到一家子孙的福灾,此所谓“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寿延促,亦由坟垄所招”。因此,有些人希望在生前看到他的“安居”所在,择定风水地,先造坟墓。
     以前潮汕人相詈骂,用一句“扒破灰金罐”,意指扒了祖坟。这习俗来源于潮汕一带以前流行的二次葬习俗。根据《潮州府志》载:“陋俗相沿,葬后10年或20年,则易其棺而贮骨于瓷罂,名曰金罐,骨黄者复座原穴,骨黑者另觅佳城,不经甚矣。非一二缙绅明理之家,鲜不为俗所移者。”这种做法是在埋葬了几年后再扒了坟墓挖出棺材,开棺后把骨头从踝骨、腿骨、脊椎骨等按顺序取出来。打扫干净后,又按蹲坐姿势把骨骼一一装进一个口小腹大像花瓶一样的陶坛,捡骨头时要小心,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小部位,更不能摆错位置。如果骨头显金黄色,说明风水好,可重新将金罐埋进去;如果骨头呈黑色,说明风水欠佳,必须重新找墓地。
    其它的如“做亡斋”、  “挨池过桥”等,无不出于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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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俗语文化趣谈》
作 者: 王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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