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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熙春,字志和,海阳县(今潮安县庵埠宝陇)人,明万历癸末(1582)科进士,官至户部侍郎。万历二十三年(1595),熙春因上疏陈言触犯神宗皇帝,被降职外调湖广茶陵州(州治在今湖南茶陵)判官。熙春因此托病辞官回乡。万历三十四年(1606)又从茶陵州判官移广西贺县,但他没有赴任,家居16年。 泰昌元年(1620)八月,光宗即位,降诏起用闲废诸臣。熙春以南仪曹先后转光禄寺少卿、太仆寺少卿、右通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和太理寺卿。他在任期间,河北玉田县发生兵变,他叱车夫驱车而入,宣告朝廷威德,使叛兵放下武器归顺朝廷。又曾奉旨总理京边养马事宜,在一个月内,简选战马三万多匹,集合武官以调试评定,使战马全部合格。大理寺文牍积压如山,熙春尽力清理剔除,做到弊绝风清。还订有《约民》、《约官》十六项,都属可行的条款。 天启四年(1624),宦官魏忠贤乱政露头,熙春上奏章请求退休。先后上奏章6次,得到朝廷批准,加官户部左侍郎。皇帝还降旨将熙春在先朝建言谏诤的事迹宣付史馆立传,并特赐沿途夫马廪给,驰驿回乡,表示对他的特殊礼遇。 熙春回乡后,关心家乡的利病兴革,多次向地方官提出意见,并出力襄助。在潮州府方面,争监税,减里役,倡建凤凰台、三元塔,修玉简峰,筑炮台于海口,浚三利溪,修龙头、东集等桥,倡修文庙、乡贤祠,捐修赎佛寺田百亩作为秀才“科试”的费用。在龙溪都,他倡筑许陇堤桥,建文昌阁,创龙溪会馆,减龙溪里役十分之四。凡属应兴应革的地方公益事业,他总是不遗余力地促其实现。 三元塔(俗称急水塔),位于江东急水山东麓,隔江与猫头山对峙,临江屹立,洪峰季节,江水汹涌湍急,奔泻而下。此乃“急水”得名之由来。由林熙春倡议,三元塔创建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竣工于三十五年(1607)。在塔的第五层内壁刻有明户部侍郎林熙春撰写的三元塔铭:“凤城之东,吉水一泓,两山对峙,万派朝宗。左昂右逊,华表偏隆。时维万历,群议攸同。乙巳建塔,丁未竣工。自巽抱乾,一柱凌空。路从内转,不觉身崇。牖窥星汉,檐散氛风。天地为小,云阶可通。影摇金刹,砥柱潮中。法轮永固,灏气新钟。元魁辈出,国泰民丰。”落款为“司谏氏群人林熙春题”。此铭把建塔经过以及该塔雄伟壮观的气势描述得淋漓尽致。该塔1961年曾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重新公布时删去。1962年9月,潮安县人民委员会公布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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