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俗话说:“树大分权,仔大分家。”每一个家庭发展到一定时期,兄弟就要分家,通常情况下是在姐妹大部分出嫁,兄弟大部分完婚的时候进行。分家前父母首先把兄弟召集在一起商议,并按弟兄人数把家产分成若干份。家产包括房屋、田地、财物,分得的房屋只准居住,不得转让或出卖给别人,它的产权仍属父母所有。分房子时,往往是长子分得大房子,小儿子只得一些小房子,故有“尾仔弟,企厝耳”之说。财物则先分成若干份,然后兄弟从大到小依次挑选。财物当中,应该有一些家产分给最大的孙子。故此,又有“大孙当尾仔”之说。如果小儿子还没有结婚,那么分家时则要留出为他娶老婆的费用或等同价值的财产,或向已婚的兄弟摊派现金,俗称“老婆本”。做父母的,也会自己保留一部分家产。
    家产是由父母主持分配的,但分配家产那天,务必请来舅父、伯父、叔父当监督人,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间因为小问题而吵架。
    分好财产后,就要选择吉日“分灶”。有的地方在这一天,父母要从原来合伙的灶里取出燃旺的木炭或柴禾分给各兄弟当作火种,点旺各人的新灶。‘并用它做第一顿饭,象征着虽分了小家,但大家庭的火种不灭。分火种时,父母还边分边即兴作些预祝孩子吉祥、发达的诗句。有的父母在这一天要煮一锅饭分赠各人。分家后,父母及未成年弟妹有的是轮流到各家吃饭,称为“食伙头”,有的是自己另起炉灶,各家逐月派钱给父母作为生活费。至于家中尚未出嫁的姐妹,除了特殊情况外,没有财产分配权。但等到出嫁时,兄弟们便分赠钱物,为其备办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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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俗漫话》
作 者: 王伟深、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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