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十分重视祭扫活动,包括清明、七七祭扫,以及百日、周年、三年、五年、十年忌日的祭扫礼仪。
    (一)参加祭扫坟墓的人是有所禁忌的。孕妇一般不参加丧礼、不能祭扫坟墓,否则,恐死者亡灵会“扑”着胎儿,使孕妇难产。
    (二)一般妇女不准上坟祭扫。俗以为女人上坟,意味着家中无男子,无后代子孙。
    (三)残疾者禁忌为父母送葬,禁忌上坟祭扫,其意为“渐负先人”。
    (四)忌被刑为徒之子孙临葬、祭扫。
    (五)修冢、祭扫,忌讳请人代劳,否则是对先祖亡灵的不恭敬,会招致不吉。
    (六)祭扫应避忌太岁。
    (七)上坟烧纸时,忌用棍棒挑动冥钞,恐将冥钞挑碎,祖灵不好使用。如果有的冥钞(纸头板)烧去一半,剩下一半未燃尽,也忌讳重新丢进火里去烧。俗称,这留下的一半会变成钱财,是给活人用的,意思是祖先想着子孙们。
    (八)上坟烧纸,要专事专办,忌捎带着办其他的事情,更忌讳顺便探访亲友。
    (九)墓地是祖灵出没活动的地方,因而忌讳随便乱动。
    以上所列多为旧时丧葬禁忌习俗。如今政府大力倡导丧葬习俗改革,民众对死丧的观念也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近些年来统一火葬的葬式规定,以及开追悼会、与死者遗体告别等葬仪都制度化了,因而一些往昔的丧葬禁忌习俗已被大大弱化、简化,甚至退出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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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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