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语称出街闲行或物色货品称为“猎街”,经常出街观察行情称为“街猎”,出门寻趣事称为“猎奇”,在热闹的地区观赏、品评少女称为“猎艳”,无目的的四处闲行称为“猎猎梭”。“猎”字作为观赏、闲游或选购货物应用。但“猎”的本义是捕捉、取。如“上山去打猎”、“猎取野味”。潮汕人是根据什么把“猎”的意义转用的呢?

  原来,“猎”字古时是多义的。如东汉蔡邕《月令章句》便有“猎者捷取之名”。《辞海》释“猎”,除捕捉外,还通同“躐”之义,躐是超越、践踏的意思。屈原《国殇》的“凌余阵兮躐余时”。就是践踏之义。荀子《议兵》有“不猎稼禾”就把猎直接做践踏用。《尔雅。释天》对于打猎有“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说明古时出猎,并非专打野兽。春夏两季,则为采集果实,秋冬两季才是捕捉野兽。故猎字又有收集、采取之义。宋玉《风赋》有“故其清凉雄风……猎蕙草”。猎又有掠过,经历之义。故涉猎表示一个人的经历、生活过程。

  从以上诸例看到:猎,是个多义字,捕捉、捷取、经过、践踏等,潮汕人的出外游历、闲行、寻买货物用“猎”字,是其古义。林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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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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