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场戏是宣传和普及潮剧的重要阵地和窗口,甚至说得上是潮剧团体的“衣食父母”。但是,潮剧广场戏沿袭了一个旧习:日戏连夜戏,做戏做透夜。潮汕有一句“喝戏”的俗语,出自陈北科传奇中的一个故事。意思是说贵屿乡连日带夜演大戏,全村人一个个看得哈欠连天。我们且不去考究潮剧日戏连夜戏的习俗是否源于此说,用与时俱进的观点看问题,潮剧的这种演出习俗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现在潮剧团下乡,通常是一个晚上演一出长戏,从晚上7点演到下半夜1点,时间长达5、6个小时。一年四季,不管是三伏还是三酷,雷打不动。笔者曾多次下乡体验剧团的广场戏演出,觉得如此演戏,是对演艺人繁重的心力和体力折磨。 于笔者看来,这种旧习有诸多弊端:其一,超长时间的演出,使演艺人员疲于奔命,劳于身心,难得有时间从事技艺的修炼和提高;其二,现在上演的广场戏剧目,大多数是把单集戏拉成两集戏,稀释了剧情,淡化了主题,对艺术创作来说是一种倒退;其三,对现代农村和社区生活是一种干扰。旧时农村文化生活贫乏,便把看长戏当作一次饕餮。现在农村文化生活普遍有了大改变,没必要因演戏时的锣鼓声,震得四乡六里夜不成眠,影响了次日孩子上学、大人做工。 如何改变演长戏的广场戏旧习,笔者建议:一是专业团体带头。据说近年来,潮剧院一团下乡演出,大多数是每晚演一集,当天去,当晚回。演员不至于太辛苦,还减轻了乡下安排剧团住宿的压力。二是进行必要的行政引导和干预。上世纪80年代以前,潮剧团赴港演出,也是沿袭演长夜戏的旧俗。后来因香港市民投诉,警方就出面干预,规定夜里演出不许超过12点。借鉴香港的这一做法,可否由有关部门出面干预和协调,也规定农村广场戏夜里演出不许超过12点。 一种旧俗,也许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适时加以引导,移风易俗,也是利国利民的好举措。 |
|
▼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