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剧在50年代以前,舞台服饰(戏服、盔帽、靴鞋、髯口等)实行衣箱规制,由三、四十种特定造型的戏服和盔帽,通过造型、色彩图案的变化,配套使用,适用于周秦两汉、唐、宋、元、明(清代另设)各个朝代、各种人物的服装穿戴。这套传统衣箱规制的形成,是历代戏曲艺人们在艺术实践中,运用他们的智慧和艺术想象力,不断创造的结晶。剧团只拥有几只箱子,装上最少最简单的行头,就能转移于各乡村作巡回演出。这种简单而适用的方式,直至今天仍为我们继承运用。

  我国各剧种的衣箱规制大同小异,而各剧种的服饰则各具浓烈的地方色彩。潮剧传统的服饰,具有潮绣托底、垫高、呈现立体感的刺绣工艺技法,其配色对比鲜明,装饰性强,将潮绣的刺绣特点溶入潮剧服饰之中,成为驰名中外的“潮绣戏服”。例如:衣身以金线绣上大小狮子(谐音“太师少师”)的黑开台(开氅),专为太师和国丈穿用;绣有大小鳄鱼纹样的“红开台”,则是给朝中权贵宦官所穿;穿红蟒或黄蟒的小生角色,必须挂上一个绣有狮子或珍禽、填满金银线的“苫肩”(俗叫“小生苫”)。盔帽则有“射箭眼帽”、“绣状元帽”、“珠笠解元巾”、“痴哥啭”等,这是其他剧种所不曾见到的。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在50年代末期,潮剧服饰大力进行改革在原来传统特色基础上不断吸收外地剧种的服饰,创制新的服饰。有些同志担心“潮剧改革越多,剧种的特点越少了”。我认为所谓特点是从对比中产生出来的,特点又带有历史性,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遗留下来的传统和特点,不过是过去某个时期的创新,而今天我们的改革和创新,或许也就是将来的传统了。因此,我们既不能把传统的特点看作陈腐俗套,也不要把它看作不可移易的金科玉律。重要的是要加强研究,去粗存精,以传统作借鉴,不断地改革、创新,才能真正地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

  潮剧是一个善于“兼收并蓄”、吸取别人长处来丰富自己的剧种,舞台服饰也没有例外。潮剧1952年参加中南区戏曲汇演,1957、1959年两次上京演出,和全国各大剧种、兄弟剧团互相交流,吸取了人家不少长处。例如,学习京剧的“女被衣”,定名为“京装”;学习上海越剧的服装,冠上“改良”二字,如现今常用的‘‘改良蟒”、“改良官袍”、“改良甲”等,还有许多生旦角色的服装,现在已在潮剧舞台上扎根了。据不完全统计,建国后至今潮剧服饰的品类已增加近一倍。这就充分说明,潮剧服饰艺术,也是能够跟着时代的前进而发展的。

  当代我国戏曲舞台上的服饰,随剧种不同而各有特点:一是以京剧为代表的京派服饰,多数剧团仍保留着那些古朴、密集纹绣图案和多用原色的浓烈服装;二是上海越剧的服饰,突出其“抒情优美”,纹绣简练、素淡的独特风格;三是广东粤剧,近年来某些剧团恢复了过去盛行过的珠光亮片服饰。潮剧剧团有的偏爱沿用老传统,有的则倾向购买上海越剧服装,有的模仿电视录像片中的服饰,形成以金银箔剪贴而成的“新式戏服”。由于观众层次不同,有的能接受,有的则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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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北京潮讯
作 者: 陈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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