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潮汕妇女用以盖头的面布。清代《潮州志》载:“潮州妇女出行,则以丝巾或皂布丈余,盖头蒙面,双垂至膝,时而两手翕张,其有以视人状,甚可。”又云:“此韩愈遗制,故名韩公帕。”主要用于妇女装饰、遮羞之用。辛亥革命(1911)时,还有许多妇女保持这一习俗,到五四运动(1919)以后,青年女子一反封建遗俗,蒙头盖面的“韩公帕”没了市场。男子们便拣古老当时兴,加以改革,制成“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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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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