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俗信认为,肉体也是灵魂依附的处所。《左传·昭七年》:“人生始化为魄,既生魄,阳曰魂。

魂魄,神灵之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淮南子·说山训·注》云“魄,人阴神;魂,人阳神。”而“阴阳不测之谓神。”(《周易·秀辞》)。在古人的眼中,人体的骨肉同是魂魄的驻地,当骨肉庐之于土时,人始化为鬼灵。由于这种信念的存在,所以,在确些时候,人也可以有魂魄在身,以显吉凶兆的灵性感觉,比丸身体某部位的肉在颤动,就以为是魂魄在显灵,或者是神录附体、神灵感召的结果。

    1.忌肉跳。民间忌在酉时、辰时、寅时发生肉跳,否则渤会有凶灾、失财等祸事的降临。

    2.忌身体过瘦。肉体既然是灵魂的宿地,因而人们很注意身体的胖瘦。一般说来,婴儿要胖点,忌瘦,生下来是个“肥仔”,很易得到众人的喜欢,如果生的瘦小,就很担心,担心是否能成人;到了青年、中年时期也是喜肥忌瘦,认为身体肥了,是赚到钱的标志,是“发福了”,有“架势”,会“豪佬”。但老年人往往喜瘦忌肥,是谓“千金难买老来瘦”。老年人是越瘦越有精神。不过,人们的观念往往还是以肥为福气的,因而一般情况下是忌言人瘦的。人瘦不吉利,不是有病就是“穷气”,所以,不管年龄大小身体好坏,见面说“您又发福了”,是准没错的,人家不会怪罪。如果说“您又瘦了”,听着肯定不高兴,心理会嘀咕“是吗?不会吧?”要是心量小点,回去当真还生起病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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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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