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榴”本是一中带刺且有毒的果实,潮州人用它作流氓的代称,“刺榴馆”是指潮州城里旧时的十三个帮会组织,总称是“十三组”。他们自己则将驻地称之为“馆”,并冠以高雅的名字,如:驻考院前的称考院馆,号为“蓬仪轩”;驻真君宫前的称真君馆,号为“永义居”;驻岳伯亭前的称岳伯馆,号为“集毅社”等等。每个馆设有首领,分:“大佬”、“二佬”和“四佬”。下设理事会,分工管理财务、联络,制订对外策略等事宜,并聘请地方的头面人物担任顾问。每个馆的人数不等,多的达300人,少的也有百余人,除了小部分是迫于无奈而参加的小商、小贩、苦力外,大都是些“刺榴”、地痞、亡命之徒。馆与馆间各自分散独立活动,并按城里百姓素来就近供奉某个庙的习惯,划分势力范围。如:中府馆包的是香包庙区域,道前馆包的是关爷宫区域,城顶馆包的是天后宫区域。并向本区域的商号、摊贩、居民摊派经费。

    这些馆名义上是维持治安,夜间持棍棒、大刀结伙在大街小巷巡逻,也主持游神赛会,实际是不务正业,仗势寻衅滋事、盗窃聚赌、强题(捐)硬派、强取白食、奸淫拐骗、包烟(鸦片)庇赌、暗设娼寮。

    帮会由来已久。大约在清咸丰年间,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失败之后,各地举办团练,训练乡勇,协助官兵维持治安。当时潮城也招集壮丁为乡勇,请拳师教拳练刀。操练及防守之余,为助兴娱乐,组织舞鲤鱼队,作《鲤鱼朝龙》之舞,夹以拳术、刀枪表演。渐渐发展到拜师学艺,初步形成了聚徒设馆。每逢游神赛会或别的什么节日,纷纷派出舞鲤队,配以锣鼓竟相献艺。因为符合尚武精神,于团练有益,又可点缀太平,官府自然认可,百姓也很欢迎。后来,团练虽已解散,舞鲤队、锣鼓队还依然存在。
    
    清末民初,舞鲤衰落,代之而兴的是演奏锣鼓,请乐师到馆当老师,并在原来基础上发展成锣鼓馆。各馆的成员大多是喜欢鼓乐的闲人及小商贩、小职员等。后来馆与馆在迎神赛会中争雄夺胜,明争暗斗,产生了矛盾。为了扩大势力压倒别馆,纷纷网罗了社会的“刺榴”、盗贼、打手充当馆员。为了支付沉重的活动经费和满足自身花天酒地的挥霍所需,只得投靠当地统治阶级,借助他们的势力设烟馆、置娼寮,坐地分赃,并强题硬派勒索百姓钱财。锣鼓馆也变为“刺榴馆”,成了万人发指的“地头蛇”。直到解放,方被人民政府彻底清理。但作为民间艺术的潮州大锣鼓和鲤鱼舞,不仅被继承下来,还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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