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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光绪年间,南澳岛云澳区荖园乡人蔡等元(1867— 1926),上书告倒了贪官——南澳镇台(即总兵)陈尚新(湖南人),成为世人美谈。 蔡等元于同治六年(1867),出生于书香门第,四岁时,祖父蔡登云(字作梯,创荖园抗香草堂)、伯祖父蔡步云(字作金,号坦斋)是同时考中了岁进士(即禀生)。他自小受到祖父和父亲蔡大包的精心教养,故青年时满腹学问,能写善辩,作为长孙跟祖父一样也考中了岁进士。更可贵的是,疾恶如仇,敢与贪官作对,有一副为民除害的硬骨头。 当时,南澳岛有句俗话:“荖园出菜扫,中柱出网槽筐,后宅出(舟古)艇。”说的是荖园乡出名生产贵重海味紫菜,以小竹扫翻曝之;中柱乡出名桁槽(定置捕鱼)作业,以大网槽筐装鱼;后宅区出名敲(舟古)围捕金龙鱼作业,有很多(舟古)艇船。荖园人采野生紫菜,有四个股份,一是澎屿,二是白颈屿、赤屿、乌屿、官屿,三是中澎、芹澎,四是南澎、顶澎。经营采菜业,是肥缺,故全乡人人想采菜,紫菜长在那外海9个屿、澎上,假如人人去采,势必引起费工和械斗,故从古以来,就定了一个乡规:每年农历正月头,乡人皆至妈庙,由乡里最老者主持,轮流从瓮中摸出纸团,每张纸写有一位乡人姓名。被摸出纸团姓名者,每人对妈祖摔杯三次于地面,有二次圣杯者,即叫“典公”,只摔有—次圣杯者叫“甲头”。选中了12名典公、28名甲头之后,就确定由典公们作为当年从农历十月至翌年元宵的采紫菜业的主人,每3人一股,雇人采菜,从中大为得利。不过,每股的典公们,每年需向朝廷上缴皇姑抹粉钱三点六两白银,负责全乡走神赛会的经费,并向那28个甲头每人赠12个白银(其中应取出4个用于农历正月十二日设餐请全乡每家一人)。 可是,在蔡等元34岁那年,乡里有一个心怀鬼胎的无赖,叫李家闲,想独吞采菜业,便在年底跑往十多里远的深澳城内,到大衙门贿赂了南澳总兵陈尚新。 陈总兵是湖南人氏,长得鼻大嘴阔,行伍出身,在沙场上也算是金戈铁马的勇将。自从马放南山,升官来南澳岛之后,正想发财。李家闲此次送来贿金,正中下怀。经过密谋,陈总兵封了一个总爷之官名给李家闲,让他从政事上压倒乡绅,主宰荖园乡大权,包括垄断采菜业。于是,隔年农历正月,总兵府就下令,改变原来采菜定主那一套乡规,由李总爷独霸,还改变每年只上缴朝廷三点六两白银,变成上缴三百两白银。这样,陈镇台、李总爷从中渔利,而举乡吃大亏。故荖园人愤愤不平。 此消息传开,南澳人知陈镇台是位贪官,故一些喜欢巴结上司,以肥私囊之徒,纷纷上总兵府行贿。 这年夏季一天,中柱乡一位桁商,叫林立记,带重金往深澳私见陈镇台。行贿之后,陈镇台又应承破例批准他去澳前湾前,严禁竖桁的第六、七桁槽位,做桁发财,这又一次引起乡民之不满。中柱乡有一句俗话:“桁槽五、八拆离。”说的是,自明代开创桁槽作业起,渔场从第五位至第八位之间的第六、七位,不准竖桁作业,以供官府哨船过路追贼之用,云澳的桁槽,是一种定置作业,竖桁桂网,让公鱼随流水入网受捕,近岸的流路渔获丰,叫“内脚桁”,有二十槽位,分别取名是:内势门头、五门仔、箭仔头、箭仔尾、前桁、大漏塌、(六、七位)、大塌、苏厝四槽,十六艚四脚、土停四艚:靠外海一点的鱼获较少,叫“外桁”。有五艚位(有时八艚)、分别取名是:大塌、塌头、塌尾、内陛、外陛。中柱乡桁槽作业,象荖园乡采紫菜业一样,是一种肥缺,经营办法也类似采菜业。每年农历六月,渔民们集中于妈宫内,摔杯连续三次圣杯者,算中了一份,共有320份。想主办作业者,需向每个中份者以30至50个白银(当时每个白银可买斗半米)买之。这样做,每个乡人都有事受渔利之希望。可是,陈镇台受贿后,却把第六、七桁槽位的经营权,永久性地交给林立记一个人使用。那家伙又狗仗人势,多竖了二、三门水的桁柱作业,侵犯他人渔利,这惹起了民怨。 满腔热血、正气凛然的蔡等元,对陈镇台向李家闲赐官封采菜权的卑劣行径,早就十分愤懑。今又见他卖水道以饱私囊,便怒不可遏。他暗访荖园和中柱乡民,查证事情的来龙去脉,然后铺纸挥毫,向朝廷上书,控告陈镇台之劣迹。书中这样指控陈镇台:“私贩官员,盗卖水道。” 朝廷派巡按大官,远途来南澳岛察访,查得实有其事,便撤掉陈镇台之总兵官,发配远域充军。 那天,陈镇台被戴着枷锁,狼狈地从深澳总兵府,押往云澳,准备在中柱乡前渡口乘舟离岛。走至深、云澳交界山口雄镇关时,他贿赂了解差,恳求说:“等一下到了云澳路头,请把我转道往东南押进荖园乡,然后才押向中柱乡坐船。”解差答应了。 他被押进荖园乡,靠询问来到蔡家门口,恬不知耻地高声说道:“蔡等元啊,我这次被你告倒了,但我陈尚新,有一天要来报仇!” 蔡等元当时恰巧没在家,后听家人转告,一笑置之。贪官陈镇台被告倒了,行贿者也受到惩罚,南澳军民无不拍手称快,齐赞蔡等元不畏强暴,伸张正义之举。 (据1985年1月,云澳区荖园乡人蔡隐口述) 注:l,蔡等元于民国时,是著名文人,在汕教书、当律师,不幸在1926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八日)夜里,在家乡被岛上巨盗“三合公司”(吴品三、曾伯崇、陈顺)中之陈顺所谋杀,终年60虚岁。同时分别遇害者,另有后宅人林少颜、章肇华,世称“三贤遇害事件”。 2、1945年陈光烈主撰《南澳县志·卷二十五丛谭》载曰:“云澳荖园乡蔡氏,居澳三世,即有名国栋者,冠潮郡庠。又一辈游庠者二,曰启祀、启礿。又—辈游庠者三,且一冠漳庠,则日宣、日宽、日宗也。又一辈,再游庠者三,曰步云、登云(今在旧宅前存有旗杆斗石刻句)、祥云,而步云则以优行食禀饩,登云则食饩,后以明经贡成均。又一辈再游庠者二,曰铭东,曰铭西。又一辈游庠食饩者,则等元是也。民国以还,绍裘继绪,仍不乏人。岛上蜚英,永绵世业,堪媲王氏青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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