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所 旧时的“文明实践所”.jpg

婺源汪口保存尚好的乡约所(资料图片)

时下,全国各地很多县区都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居)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趣的是,一些地方还利用旧时的“乡约所”作为实践所所址。

乡约制度起源于宋代

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蓝田人吕大钧制定《吕氏乡约》,核心精神有四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并在蓝田地方进行推广,其出发点是维持地方秩序,劝民为善,进行教化。

《吕氏乡约》被视为乡约的鼻祖,融合乡约与乡礼,主张乡人自治和劝人向善,追求美好的道德,这些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从而成为中国第一部成文的村规民约,影响力千年不减。乡约制度也传之元明清民四个朝代。

澄海大乡都设乡约所

乡约制度到明代得到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所”成为明清时期乡村的一种基层管理组织。

据嘉庆《澄海县志》记载:“隆庆间(1567-1572),知县蔡楠常寓冠陇寨神山麓视事,就其旁边创立乡约所,每月举行。万历间,知县王嘉忠每月朔就龙潭寺讲乡约。康熙甲子,知县王岱凡朔望日集绅士耆庶,或海防馆或城隍庙讲约。后历任知县朔望俱集绅士耆庶于龙潭寺照常宣讲。雍正七年(1729),旨各府州县大乡人居稠密之处俱设立讲约之所,朔望宣读圣谕广训,拣选绅衿有学行者为约长,再选乡中朴实谨守者为值月。知县宁时文遵于朔望,集绅士兵民在龙潭寺宣讲外,并置乡约所于民居稠密之湖心乡、樟林乡、湖头市等乡,各举约正,值月朔望集乡民宣讲。”

另据冠山乡抄本《神山全集》载:乡约所,在山之半,与书馆相继同建。每月初一十五,知县率缙绅士庶宣圣祖六言。万历二十七年(1599),举人李日荣率众行约,推工部提举沈国成、冠带乡宾周世鈇、卢世瑞、冠带生员李茂林为约长,知县王法还让乡里盖建约亭。三十八年,生员张济咏、陈初仁等呈请经历许明汉、贡生李茂楠、同知洪宪为约长。县令钱梦松、教谕潘晟带领大小官员同诣行约。钱知县手书“与人为善”四字匾挂于堂上,又撰写《与人为善大意》一篇,晓谕大众。四十六年,副使张公率领士庶,推举典仪正李茂标、耆民许大僎、周兆先为约长,知县潘怀学亲诣行约。崇祯三年(1630),县令吴载鳌也亲自行约,公余宴游,越宿而归。

外砂乡约所有特色

正如冠山乡一样,外砂的乡约所和乡约活动也颇有特色。

外砂昔有乡约所,在怀德祠前面。万历四十三年(1615),外砂八乡父老集资修怀德祠,纪念先贤王天性组织民众筑堤抗洪防潮之功绩,并请襄阳同知许时谦撰《怀德祠记》。

根据《怀德祠记》记载:“其前为约所,而后以安先生神位。”显而易见,乡约所就在怀德祠前。为什么当年建怀德祠要选址乡约所之后呢?许时谦继续写道:“约所必于先生之祠者,谓先生在后,如有不公,神实听之也。其重先生也固如此。”多么有意思的古人啊,心思如此缜密细腻!这也是古代“以德配民”“以神治人”的管理手段之一,这里不难看出当其时王天性社会地位的显赫、历史影响的深远。

外砂乡约所也有不少名声显赫的约长。明代隆庆间,澄海第三任知县蔡楠(字养斋)专门邀请曾任湖广楚府教授的谢良奎出任乡约长,主持外砂乡约所。这可以在嘉庆《澄海县志》看到“邑令委为约长”的记录,还可以在王天性《楚府教授谢榕溪先生行状》(下称《行状》)找到互证:“县侯蔡养斋稔知先生,举先生为乡约长。”

据嘉庆《澄海县志》“隐德篇”载:“谢良奎,蓬州金砂乡人。性温粹,工举子业。正德辛酉岁贡生,授台州府学训导,转楚府教授……致仕归居,平慕义好德。”王天性在《行状》中记得更加具体:“(先生)别号榕溪,世居金砂里之中城……先生训谕乡子弟,解息纷争,甚得乡人心。有感先生者,持金谢先生,却弗纳也。其处穷约而能义不苟也,又如此,此足以观先生之大矣。”

由此可见当年外砂乡约所的文化力量和社会影响。到了民国时期,仍有乡约活动,大乡建乡约所,小乡设乡约堂。民国十年(1921),外砂旅暹华侨谢永茂还利用乡约所作堂址,创立存仁善堂,让乡约所“一所多用”。

乡约所,这种旧时的基层管理组织,有人说像现在的行政管理机构,其实笔者觉得它更像“文明实践所”。

两者对比,的确有很多近似之处,说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经过五千年的锤炼和洗礼,形成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传统文化并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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