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的金圆券侨批.jpg

抗战胜利战后,东南亚与汕头虽然恢复了海运,1948年后甚至亦开通了航空线路。但因种种原因,侨批寄递的周期不是缩短了,反而常常更长了。像之前举例的那件订交金圆券的侨批,其批封上面虽然加盖了“航空”戳记,但邮程仍然长达19天。其实,所谓“航空”,最多也就是从新加坡寄到香港这一段,香港至汕头只能用陆路或海路,“航空”两字,不过是批局为吸引寄客的广告词而已。故批局另外加盖的“订交金圆券”文字章,才是实在的。为什么这么说?请继续看下面这件侨批。这件侨批是同一位华侨所寄的侨批,寄批时间是1949年4月7日,批面所寄金额已是金圆券15万元。原来,金圆券发行后不久,又开始迅速贬值,批局之所以在批封上加盖“订交金圆券”,就是怕币值改变或其它变化。果然至1948年11月,金圆券又大幅度贬值,民国政府不得不又出台《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宣布准许私人持有黄金、白银和外币,每两黄金由原来折合金圆券200元改为1000元,撤销金圆券的发行限额,物价也由限价改为议价。如此快的政策变化,让人民难以适从,海外华侨寄批也受到极大影响。因为一封批信若从东南亚寄到国内按半个月的时间算,所寄金额不知要缩水多少成。故此,批局为了明确责任,便在批封上加盖一红色无框文字章:“注意/ 收银人切在/ 回批后面写/ 明收银日期”。1949年5月,金圆券再次大幅贬值,华侨所寄批款已是100万元了。因为贬值太快,时有侨户拒收批款,批局为了厘清责任和保护自身利益,又在批面上盖一印章:“注意/ 金圆批款倘被侨眷拒/ 收退回时原银依照时/ 价申算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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