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汕头有所花筵捐局 最新 图1张

    在旧中国,娼妓是要向特定的政府机关缴交税费的,俗称“花捐”。现在汕头的育善后街31号,有一幢外观保存完好的红砖青石大楼,据考证,该建筑极有可能是上世纪20年代承担汕头埠花筵捐税征收招投标的政府机关潮梅水陆花筵捐局,这是民国政府对汕头埠登记备案持牌四等妓女(南词、艺伎、唱妓和宥妓)的最高管理机构。
    红砖大楼或为花筵捐局
    近日,笔者收到友人从日本寄来的一本1922年日本外务省通商局出版的《汕头帝国领事馆管辖区域内事情》,其中明确记录着当时的花筵捐局位于汕头埠育善后街街口。笔者对照了上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多份地图发现,育善后街自育善前街向西南延伸跨商平路,直至海边,其中自商平路以南路段为太古洋行货栈,因此花筵捐局应不在此路段,而商平路以西北路段不长,如今只剩下两座老建筑。笔者实地探访育善后街街口仅存老建筑,其中一幢三层红砖建筑保存完好且留有汕头土地局第二区测量号铁质房屋土地编号。根据1946年出版的汕头市街道图显示,育善后街的确为汕头第二区范围土地测区,而该建筑也确实为民国时期建筑,所以笔者推断,该红砖青石建筑极有可能就是上世纪20年代的“潮梅水陆花筵捐局”。
    等级森严的红尘牌照
    1927年至1935年的《汕头市政公报》中记录了不少有关“花筵捐”的信息。据了解,上世纪20年代,汕头埠花筵捐局管理下的娼妓可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南词、唱妓、土妓和宥妓。
    南词和唱妓均属于艺妓,也就是有艺术才能的妓女。南词属于最高档的娼妓,也称为酒局妓女,既有唱曲跳舞才能,也能陪酒陪出台。作为最高级别的妓女,多陪酒出入为生并有男保镖,大都住在怀安街、怡安街、育善后街一带。花筵捐局章程规定南词必须同时持有基本牌照、茶楼歌伎牌照和妓女牌照方可经营,每次征收花票毫洋一元两毫、茶楼唱票两毫和妓女牌照毫洋两元(三月一换)。而唱妓属于纯唱曲的妓女,卖艺不卖身,多居住于怀安街、育善街、育善后街、永德街等。花筵捐局征收章程规定唱妓必须有基本牌照和茶楼歌伎牌照方可经营,每次征收花票毫洋一元两毫和茶楼唱票两毫。酒局妓女根据市场行情和艺术技能分为特等、头等、中等、三等和学习五个等级,每月分别征收大洋十一元四角、九元四角、七元四角、四元八角和三元六角。
    土妓和宥妓属于卖身妓女,档次比较低,也没有唱曲跳舞陪酒功力,这其中土妓属于持有妓女牌照的妓女,也叫做大局妓女,以怀安街、怡安街、育善街、福合埕、打石街为大本营营业点。根据花筵捐局征收章程规定,他们持有妓女牌照,每三月一换,每次征收两元,每月每次征收花票毫洋两毫。根据市场行情,他们分为下等和次等两个等级,每月征收分别为五元八角和三元。
    宥妓属于卖身妓女,即无执照的妓女,也称为游妓,等级最低,根据花筵捐局征收章程规定,他们没有妓女牌照,但是必须征收临时特种票,每票每次缴交花票一元两毫之外还要征收临时牌票一元。居住地和营业地在福合沟、福合新街、打石街、永德街、旧公园后、乌桥及德记前等处篷寮为多。
    花筵捐以招投标形式外包
    从1927年至1935年的几份《汕头市政公报》及1935年汕头民国政府发出的多份“市政府训令”可了解到,当时花筵捐局虽是市政厅征税机构,却长期将“花筵捐”对外公开招投,并要求按一定税收计划额度外包给公司。
    税收就是汕头市政厅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而税收业务中,花筵捐娱乐税(以酒楼饭店筵席税收为主、花筵娱乐税为辅的税种)占比不容小觑。每年花筵税税收最好是七、八、九和十月,其次是五、六、十一月,正月到四月额度最少。
    据1927年的汕头市政公报记录:“市政厅本厅收入合计二千五百八十万零五千元,花筵捐娱乐税七百二十二万七千八百元。”《汕头指南》记录1945年汕头市政收支:“市政府三十五年年度各项收支,本厅收入合计陆佰捌拾贰亿贰仟叁佰壹拾玖万零贰佰柒拾捌元整,花捐税娱乐捐壹佰叁拾亿柒仟玖佰陆拾柒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如果不考虑通货膨胀和上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背景因素,根据税收种类比例份额,可见花筵捐局是个很有油水的部门。但是花筵捐局却没有直接参与花筵捐税收的征收缴交工作。因为该项税收如果靠紧巴巴的财政和寥寥无几的公务员,实际征缴操作十分困难,加之时间和空间上难以保证收缴效果。所以花筵捐局采用一种方式:用年初招投标方式把本年度征缴工作外包给行业公司去收缴,以合同方式确定当年征缴金额和征缴水平。
    红尘特有的医疗福利
    汕头的娼妓是有医疗权利和义务的,1927年11月汕头市政厅根据市政府议员卢振英建议设立汕头妓女诊病所,并颁布《汕头妓女诊病所章程》草案,详细规定汕头市妓女诊病所的组织、职务、职权、诊治检查范围、诊查费、罚则和附则。
    章程规定汕头妓女诊病所有权利停止妓女营业,但必须确认妓女染病时才能行使该项权利,限制了汕头妓女诊病所职权范围,并规定妓女无论是否有牌照,均必须到诊病所接受医生诊治检查。每月由诊所提前通知诊治检查时间,娼妓经检查取得诊所开具的证明书后方可营业。章程规定证明书必须随身携带,“正重保存,以便稽查员和花筵捐局临时抽查,如有违抗,必然惩罚”。
    制度看似为沦为娼妓的弱势女子群体着想,实际上却是另立名目收缴高额检查费。章程第四章经费第六条规定,诊所每月向妓女征收检查费,并且根据每月妓女牌照等级收取费用,南词五元、唱妓四元、土妓三元、宥妓一元。就算未满十二岁的唱妓也要接受诊治检查,每月缴交五角,且需要自己提供两家妓院出具担保证明,确定为唱妓才能享受检查费优惠。可见,医疗福利保障的不是妓女,而是为了牵制娼妓群体,确保她们不漏缴、逃缴花筵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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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7、7、6
作 者: 文 张耀辉/照 刘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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