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潮汕揭阳、诏安及梅州之山区尚有老虎出没。清光绪《海阳县志》载:“光绪二十四年(1898),桑浦山狼虎成群出噬行人,东莆、上莆等近山各乡村,日将暮即闭门不敢外出,路断行人。”
    每年秋后,林木萧疏之时,林中老虎即需偕子女结伴出行,四出寻石穴为巢以度寒冬。所谓虎行虎道,潮梅地区虎的行踪一般是从北往南走,从闽赣边山脉,来到蕉岭、平远交界的真武嶂、鸭薮一带。其后,一路由真武嶂入松源黄寿山,走向大埔、饶平交界的九板嶂、凤凰山等处,或入诏安之官碑、下葛等处;另外一路则从项山,折入平远、石正、罗岗、贝岭,或经五华入丰顺八乡山,到达揭阳灰寨和五经富。潮梅的猎虎者以武平、上杭、龙川、浔邬等县专业猎户为主。民国时期,猎户每年可获虎三四头。虎一只可值一二百元,虎骨可煎膏,潮梅人视为补品之一,至于皮肉,在其时并不甚值钱。另外,潮梅地区常猎得之兽还有:黄麋、山狗、山猪、雉鸡、雁、鹧鸪、山鸡等。其中黄麋肉最为味美,胜于小牛肉,也最值钱。
    汕头埠近海不近山,猎虎几无可能,只有海对面的礐石山林茂密,偶有野猪、野狗或猫狸等出没。有好狩猎者,每当金风拂袖、丹桂飘香之时,便于皓月东升后,莹灯闪烁之中,踏月入山,泛舟湿地,狩猎造兴。他们三五成群,荷枪携犬,长歌而往,满负而返,此中之乐趣,胜过于都市中跳舞、麻将者百倍。
    在汕头埠可狩猎的动物一是打雁鹅。中秋之后,北雁南飞,野雁栖息于汕头湾的各处海旁、田野、湿地、湖沼之中。汕头、澄海、饶平人士,多持双管洋鸟枪,乘夜舟往猎。狩猎期一般到十二月结束。一是礐石猎野狗。话说20世纪30年代初,礐石山山狗极多,日夜出没扑杀农家养之鸡鸭。五华猎狗者听闻此消息,遂至。将如蛤大之炸弹藏于咸鱼腹中或牛肉里,用五尺竹竿挑置于山中,野狗夜间觅食,一口含去,必出力一拖,炸弹在口中爆破,头颅粉碎。用此法,每夜三五头,不上旬日,山狗便绝。
    狩猎活动,开头诗情画意,过程暴力、血腥,最后是满载而归的珍馐。而今随时代变迁,思想更新,狩猎已不为时下法律所准许,狩猎遂成民国之记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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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7、8、23
作 者: 辛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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