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税务工作的任务是“发展税源,增加收入,保证供给,支持战争”。当时的税收执行了党提出的二个原则:一是统一税率的单一税;二是不准重复征收。由此,人民认为负担合理,乐于纳税,而全力支持战争。
    形势在发展,队伍在扩大,没有充分财政给养,单靠以前的募捐、征没物资、收支前粮办法来供给养,是不能取得胜利的。由此,党指出必须立即建立正式、经常的税收工作,以保证部队给养。闽粤赣边纵二支队游击区税收工作始于1947年7月,潮汕地委决定在大北山根据地揭阳大溪李、坎头圩创建游击队第一个正式武装税站,他是二支队游击区税收工作的奠基者。1948年游击区进一步扩大,相应地于7月成立税务总站,站长林成。分别推进至灰寨、南山圩、和顺、凤江、塔头、五经富等地建立税站。1948年8月再于潭口成立武装税务队(站),这是第一支具有作战能力的三十多人武装征收队伍。
    1949年四五月,随着解放区扩展至平原,税收机构也增多扩大。税站由原7个扩增至14个;又增建6处税务所。及后于7月前后,为了向前推进至敌占区边缘,与敌人作经济战。潮汕财经会决定再组建一支素质较高、配备全、战斗力强的有35人的前线榕江武装税务队,抽调吴蓝飞为队长,陈振鹏任副队长,插入到敌占区(缓冲区),与敌斗争,收税缉私,收集情报。
    1949年7月,为了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领导,潮汕地委决定成立二支“潮汕税务局”,从而使税收工作达到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税率、统一发票。由此,一个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税务工作体系在潮汕平原建立起来了。税收队伍也扩展至190多人,每月税收达到三十四五万(裕民币),保证了财政供给,有力支援了游击战争,也为汕头解放入城接收工作奠下基础。
    游击时期的税收工作,即是征收队,又是政工宣传队,同时更是战斗队。税收队伍除了征税外,还要经常配合政工、武工宣传我党的主张,宗旨是发动群众征粮、借枪、募捐;为部队提供情报,配合主力作战;驱赶盗匪,保护商旅。
    税收工作,在军事上处于前哨位置,需与敌人遭遇,常受敌人追袭伏击,一些税收人员为了税收工作流尽最后一滴血。如东纵的陈前、苏冲战死;宝安税站遭袭全站殉职;韩江税队陈悦死难;榕江武装税务队袁美平在三洲收税及配合主力进攻普宁洪阳了解敌情时,与敌遭遇,激战牺牲,年仅28岁。又如榕江武装税务队,活动范围很广,出没于榕江两岸,游击于前沿缓冲区,深入敌占区,经常配合主力与敌军、联防战斗。
    老一代的税务工作者,就是本着历史责任感及“税训”精神为准则,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我们回忆税务工作历史,更加缅怀悼念为人民税收而牺牲及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代税务工作者。
    新一代的税务工作者,也应将这光辉的“税训”精神坚持下去,发扬光大,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观念。真正成为“忠诚朴实”的人民公仆,“廉洁勤能”的税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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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6、7、6
作 者: 陈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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