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汕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推进,汕头的投资环境日益改善,吸引了国内外各路实力潮商的回归,掀起了新一轮的创业高潮,让人看到了特区再创辉煌的希望,以史为鉴,更有利于今天的发展。
    设立汕头特区
    1979年7月,中央制发了50号文件,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批示中指出:“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正式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1981年7月,中央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会后发出27号文件,指出:“特区的规划和建设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有侧重的发展。厦门、汕头的特区目前应建成以加工出口为主,同时发展旅游等行业的特区。”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9月,汕头地委召开汕头市和澄海、潮阳两县负责同志参加的地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了试办汕头特区的指导思想、经营范围、管理机构和资金筹集等问题。会后即以地委、行署名义,向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办好汕头经济特区的请示报告》。11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转汕头地委、行署的请示报告(粤发<1981>75号),汕头特区正式组建。文件指出:(一)设立龙湖加工区;(二)准备开发港口区(待留发展区);(三)成立农业发展联合公司,发展畜牧业、水产品、蔬菜、花卉,用于出口;(四)发展旅游业;(五)改造原有的企业。根据省委的指示精神,汕头特区一起步,即以龙湖加工区为重点,集中主要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龙湖加工区的建设。实践证明,龙湖加工区成为汕头特区对外开放、吸引侨资外资、发展经济的试点。
    设立龙湖加工区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汕头特区的启动建设比其他兄弟特区延缓了一年。加上底子薄,当时汕头特区的全部“家当”就是37名工作人员、汕头市上缴省财政后回拨的640万元启动资金,外加一辆破旧的吉普车。一直到1984年,才有省政府三年为期的支援拨款和少量开发性贷款。面对资金严重缺乏、自然条件艰苦的情况,汕头特区坚持量力而为的开发、建设方针。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一片”的汕头特区模式:“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投产一片,获益一片”。1981年冬天,汕头特区首期计划开发的0.2平方公里土地打响了“五通一平”工程头炮,在缺乏资金,也没有现代化机械的条件下,建设者们就用锄头、扁担肩挑背扛,挑沙铲土。特区的“拓荒牛”就是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把特区第一期0.2平方公里和第二期0.24平方公里的土地一块块“啃”下来,完成了“五通一平”。值得一提的是,早期参与龙湖加工区“五通一平”的主力军,除了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专业施工队伍外,大批龙湖村、南墩村、东墩村的农民也投入平整加工区征用土地建设之中,建设场面热火朝天,建设者以苦为乐,体现了汕头特区“拓荒牛”的精神。原广东省特区办公室主任丁励松在《汕头特区十年》一文中提到:“论名气,论投资规模,汕头特区不可与深圳蛇口比;但是,论在逆境中艰苦创业的精神,论对邻近地区产生的作用,汕头特区并不比蛇口逊色。”原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张戈也多次谈到,汕头特区模式,是值得研究、值得借鉴的模式。1984年11月,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范围调整为52.6平方公里,其中龙湖片区(含妈屿)22.6平方公里,广澳片区30平方公里。特区调整范围后,也没有“大上快干”盲目铺摊子,在重点开发龙湖加工区的同时,逐步开发与之配套的港口码头区、金融商业区、农业区、旅游区、住宅区,汕头经济特区的农、工、商、旅游、交通等行业全面起步。1986年,为配合龙湖加工区建设,汕头特区经研究又决定建设珠池、珠合、珠充、珠津4个小加工区,形成多层次、不同等级的投资区,促进特区开发建设。1987年开始,汕头投资环境逐步改善,特区在财政有一定积累,经济发展提出新要求时,才逐步扩大基建规模加快发展速度。实践证明,汕头特区量力而行、分片开发的求实之路,化劣势为优势,走上了投入少、产出多、效益高的发展道路,符合汕头当时的实际情况。“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是长期主管对外开放及特区建设工作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谷牧同志在1989年第六次到汕头经济特区视察时写下的题词,是对汕头特区开发建设状况的精炼概括。1990年6月20日,江泽民同志到汕头特区视察时说:“汕头特区虽然规模小,但工作扎实,与发展快的地区比,看上去慢,但实际不慢。”
    建设标准化通用厂房
    初创时期的汕头特区,由于交通十分不便,加上能源紧张,外商投资企业难以落实。如当时旅泰侨胞郑良萌先生在庄世平先生的陪同下到汕头特区洽谈办浮法玻璃厂,计划投资数亿元,可以说是大项目。可是需要的电力超过汕头市的电力供应能力,项目无法落实。有几次外商要来汕头参加特区国际商品展销会,由于交通不便,到达汕头时,展销会已告结束。鉴于此情况,汕头特区下决心搞好包括道路、标准化通用厂房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汕头特区的建设从一开始就得到各方的支持,特别是广大潮籍华侨的关爱。如1982年6月15日,汕头特区管委会致函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咨询关于建设标准通用厂房设想的事情,南洋商业银行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包括支持汕头特区借鉴其他国家和深圳蛇口工业区的做法,建设龙湖加工区标准化通用厂房,同时建议考虑汕头的具体情况以及销售或出租的对象以香港、海外的中小厂商为主,将标准化通用厂房建筑面积减少、将平面设计以分隔成二个或四个独立单位使用,以利租售,降低租金,增强汕头特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汕头特区管委会采纳了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的意见,同时根据特区的发展要求以及广大客商设厂所需,决定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和标准通用厂房建设。同时允许客商自建通用厂房,采取自行组织招标进行施工,或合资兴建的灵活模式。1982年6月15日,连接金砂东路与龙湖工业区的迎宾路、迎宾桥建成通车。9月23日,由广东省第二建筑公司承建的龙湖加工区第一批3幢各1万平方米的标准化通用厂房开始动工建设。1983年,掀起各方支援特区建设的高潮,人民解放军驻汕部队派出挖土机及车辆,支援特区平整土地。8月12日,龙湖加工区第一幢通用厂房竣工,吸引了汕头特区首家外商独资开办企业——奋成实业有限公司电子玩具厂入场投产。接着,办在市内的外资企业——正大地毯厂、华益制品厂等6家外资企业也搬进龙湖工业区,正式落户投产。第一家内联企业开明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也成立落户。汕头特区自办的企业发展总公司、农业发展联合公司、进出口公司等14家国营企业也陆续宣告成立。龙湖加工区第一幢通用厂房从动工到投产,前后不到一年时间。1984年,第一批3幢各1万平方米的标准化通用厂房投入使用后,与生产相配套的餐厅、商场、宾馆等一批企业,纷纷取得巨大经济效益。随后,第二批通用厂房陆续动工建设,这种办法,特区谓之“滚雪球”的建设方法。为吸引外资,当时汕头特区管委会还根据汕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深圳、珠海更加优惠的政策,经核准在汕头特区内设厂的客商,加工区的土地使用费和通用厂房租金,比深圳珠海相应低三分之一以上。采取通用厂房可租、可买、可合资经营的灵活模式。其中通用厂房合资经营办法包括:1、特区出厂房,客商出资金、设备和技术作为投资,一般商品由客商负责出口。2、纯利润分成,按双方协商的情况比例进行利润分成,使双方均能受益。3、合资经营按我国土地法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地租)。一次交清地租者可享受八五折优待,二年内交清者免息等优惠政策。1984年10月,汕头经济特区成立全国首个特区顾问委员会,聘请包括庄世平先生在内的21位香港知名人士为首批顾问。1986年,随着龙湖加工区完成第二批工业通用厂房的建设,特区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实践证明,包括汕头在内的经济特区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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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日报”2016、10、16
作 者: 黄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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