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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薯,又名地瓜,是潮州地区主要的粮食作物。明何镜山写有《番薯颂》曰:“不需天泽,不冀人工,能守困者也;佐五谷,能助仁者也;可以粉,可以酒,可祭可宾,能助礼者也;茎叶皆无可弃,其值甚轻,其饱易充,能助俭者也;耄耋食之,不患哽噎,能养老者也;童稚食之,止其啼,能慈幼者也;行道鬻乞之人食之,能平等者也;下至鸡犬,能及物者也;所以助其惠而诸德备焉。”歌颂了番薯的诸多优点,强调了种植番薯之利,明科学家徐光启在《农政全书·甘薯》中说:“(种薯)胜种谷二十倍!”引进薯苗,推广种植,既解决了百姓的粮食问题,又能省下种粮食良田改种经济作物,发展商品经济。这对明清时期潮州地区乃至江南各省的民生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据清陈世元《金薯传习录》记载,番薯传入的史实是:作者的六世祖陈振龙经常来往于福建与吕宋(菲律宾)经商,见吕宋番薯“被野连山,不待种植,夷人率取食之。”觉得很有价值。恰好其子陈经纶是福建巡抚金学曾的幕僚,当金学曾向幕僚征求赈灾办法时,陈经纶转述其父觉得番薯可以疗饥的看法。金学曾于是决定派陈振龙前往购买薯苗。陈振龙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献上带回的薯苗。金学曾马上命令在漳州插种,接着又多次下令推广。潮州毗邻漳州,是最早种植番薯的地区之一。福建百姓取得种植番薯的巨大效益。后世遂尊称金学曾为番薯公,设祠祭祀,故番薯也称金薯。 有些学者认为在南宋时潮州已有番薯。传说民妇摘薯叶做成“护国菜”,让宋帝昺充饥,且《天工开物》、《南方草木状》等古籍对甘薯早有记载。此说欠妥。清屈大均《广东新语》卷二十七《草语·薯》载:“番薯近自吕宋来,植最易……子瞻(苏东坡)称海中人多寿百岁,由不食五谷而食甘薯。番薯味尤甘,惜子瞻未之见也。”指明苏公所见甘薯不是番薯。另据《辞海》“甘薯”条解释:“古籍所载的甘薯,当非番薯。经我国农学家丁颖等的考证,应为薯蓣科的甜薯。”可知番薯乃是从“番”邦引进的优良新“薯”种。 番薯的引进,使明清时期东南沿海日益严重的人口危机得以缓解,百姓粮食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潮州自明至清已是人烟稠密的发达地区。《潮州志》载:“嘉靖三十年(1552年)潮州府有91082户,525154人,至清嘉庆二十三年(1819年)104万人。清末达300多万人。”《广东新语》卷十四《食语·谷》载:“东粤(广东)少谷,恒仰资于西粤(广西)。”潮州也不例外,是缺粮大户。由于番薯不争地,山坡旱园、海边沙田均可种植。产量又高,通常每亩可收五千多斤,这就解决了众多人口的口粮问题。 清施鸿保《闽杂记》载:“闽粤沿海田园栽种(番薯)甚广,农民咸籍以为半岁粮。”歉年,番薯的作用更大。清吴震方《岭南杂记》载:“甘薯在粤中处处种之,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粤中米价踊贵,赖此以活。” 番薯的引进,对明清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就潮州地区来说,它有助于甘蔗等经济作物的扩大种植。因番薯可充半岁粮,原来的稻田就有一半可改种甘蔗。清代前期,潮州迅速发展为蔗糖的主要生产基地。雍正《揭阳县志》卷四《物产》载:每年收甘蔗后,蔗农以“牛车绞出蔗汁,炼成乌糖,”商人大量收购乌糖,经再加工制成砂糖、白糖后,“以海船贩吴越间,获利甚溥。”到光绪十四年修续志时,揭阳已大面积种植甘蔗,盛产白糖。《揭阳县正续志》载:“棉湖所出者白而香,江苏人重之。今栽种益繁,每年运出之糖包多至数十万,遂为出口货物之一大宗。潮虽处处有之,揭实独专其利云。”嘉庆《澄海县志》卷十九《生计》载:澄海商人到处收购蔗糖,“候三、四月好南风,租舶艚船,装所货糖包,由海道上苏州、天津。至秋,东北风起,贩棉花、色布回邑。一来一往,获利几倍,以此起家者甚多。”嘉庆《潮阳县志》卷十一《物产》也载:“黄糖、白糖皆竹蔗所榨,商舶装往嘉、松、苏州易布及棉花。”清潮阳知县李文藻有诗:“岁岁相因是蔗田,灵山脚下赤寮边,到冬装往苏州卖,定有冰糖一百船。”现代学者刘正刚在《话说粤商》中论证说:“明清时期,潮州商人基本垄断了江南糖市。”(第22页)这是潮州引种番薯而使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成果。 番薯于人“功莫大焉”,理应大颂特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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