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汕风俗,每逢年节或神诞等节,都会为酬神而演戏。这戏要视节日大小及筹办者的经济实力而定,一般节日或筹办者经济实力一般的,就请木偶戏或纸(皮)影戏;大年大节或筹办者经济实力了得的,当然就请真人演出的戏班了。但无论请皮影戏还是真人演出的戏班,都要搭建戏台,才能演出。时至今日,潮汕各地,无论城镇或乡村,此俗一直未停。 清朝末年,各乡各里一般没有建固定的戏台,每到年节酬神演戏,随搭随拆。时潮州城的街道本就狭窄,每当搭戏台时,横塞街道的戏台高不过五六尺,行人还可以勉强通过,车舆就只能绕道。光绪二十八年,海阳县衙出示晓谕,称“潮城街坊,时有演戏,其於戏台搭盖甚低,官方乘舆过往殊觉诸多不便,饬即示谕将戏台高搭……为此示,仰该处街坊人等知悉,嗣后遇有演戏,其於戏台,务须较前搭高二尺,以便官府往来。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本县定将首事之人饬差拘案究惩,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 晓谕所要告示者,无非让街坊高搭戏台以方便官员之乘舆过往。其实,戏台之高度,当受制于观者的视角。不过,戏台无论搭多高,都影响交通。试想当戏台之下坐满观众,乘舆又怎能通过?还有,所谓戏仔,在封建社会是地位最低下者,假若台上正在演戏,那些官员又有谁愿意乘舆从其戏台下面通过?这跟从人家胯下爬过有何区别? 晓谕所要表达的,当不在方不方便交通,而是官威! 作为潮州府治所的潮州城,尚且街道狭窄,在其辖县管辖下之汕头埠,就更是如此了。然道路狭窄是一回事,在原本狭窄的街道边乱搭乱建雨篷枋棚、占用公地以及不讲卫生、乱丢垃圾又是一回事。正因如此,时汕头埠常常成为祝融关顾之地。 光绪二十八年五月,汕头曾拟议防火章程,其第一条便是禀请地方官派勇饬差协同各行商先将各街巷的雨篷枋棚一概拆去。听说此事已经禀报官员,亦已经出告示督拆,一段时间,垃圾杂物虽然稍为减少了。然事过若忘,那些原来稍为宽阔的路道,又重新到处堆满垃圾,腥秽芜杂,臭气熏天。“能议而不能行,官绅上下大都如此。及至毒发,乃始纷纷议章则,何如先事预防之为愈也”。 笔者顿有所悟,原来汕头埠早自清末便有乱搭雨篷枋棚及占路为市的习惯? |
|
▼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