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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潮汕地区,鸡是人们备受推崇的“吉祥物”,在潮汕民俗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处处可见鸡的踪影。 抢鸡肉 当元宵夜游神结束后,潮汕有些乡村(如揭阳南陇村)便开始进行“抢鸡肉”的活动。人们在路边田洋上搭起一个临时简易高台,由主祭人站于高台上把一只熟鸡向台前拥挤的人群抛去。台前的人们,尤其是年满18岁以上未婚或已婚未生子的青年便一齐上前哄抢,以求得妻、生子。抢到鸡肉者应立即撕下一小片肉后把余下的再向空中抛去,让别人去抢,千万不可拿着走或多占,否则人们会冲你而来,把你推在地上踩上一脚,还传说贪心者当年会大不吉利。这样便形成了抛鸡——接鸡——撕鸡——再抛鸡的热闹场面。 咬鸡头 潮汕潮语区的成人礼,不论男女都在十五岁,称“出花园”。举行过“出花园”仪式就意味着长大成人了,而在这一仪式中,鸡的角色不可或缺。“出花园”这一天,当事人会以鸡宴客,客人啖鸡肉、啃鸡骨,却万万不可动鸡头,这一天的宴席上,“坐大位”者是“出花园”的人,“咬鸡头”者也非他莫属,当事人拿起鸡头,真吃也行,象征性地咬一口也行,反正此举必不可少,蕴含“独占鳌头”之意,也寄寓大人对其日后飞黄腾达的希望。 代夫鸡 自明清以来,侨居海外的潮汕人尤其是男性人口不断增多,但这些人到了结婚年龄,大多数又希望在故乡寻找配偶,以方便照顾家中年迈的父母。他们多由父母作主,在家乡物色一中意女子,然后按照婚礼所有程序进行。若新郎不能归来,则整个过程全部由公鸡来代替新郎,即用公鸡代替新郎与新娘拜堂成婚。拜堂公鸡的选择十分讲究。一是要母鸡第一窝孵出的雄鸡;二是要精神焕发、毫无病态;三是重量必须与新郎年龄的尾数相同。公鸡一旦入选,便被单独关在新笼里,笼上拴着红布条,贴上写有“吉鸡”二字的红纸。喂的食物每餐均有荤腥、谷料。待到拜天地时,由新郎亲戚自选一人抱着公鸡,让它代替新郎与新娘完成婚礼。婚礼当晚,公鸡还要绑在新房中与新娘共度良宵,直到次日凌晨才能将公鸡捧走。另外,若遇新郎有事在外(比如:当兵、赴考)不能与新娘拜堂成亲,男方也用一只公鸡代之。举行仪式后,当晚也要把公鸡拴在新娘房睡床旁边过夜。伴娘来作“好四句”:“今日新娘进府门,才貌双全又温存;他日新郎回乡返,合家老少喜万分”之类的祝颂语。 入学鸡 明嘉靖年间,海阳县东莆都山兜乡(今潮安县金石镇仙都村)的林大钦,自幼聪颖。入学的第一天,家贫的林大钦穷得连一双红鞋也没有,林大钦只好穿上一双红皮屐上学。又有一天,他在上学途中,见到一位懂诗文的汉子,在一只公鸡旁边写着上联:“公鸡头上髻”,要围观者对出下联,若对得好,以公鸡作为奖品;若是对得不好,就要赔他十文钱。林大钦看到很多人都白白输了钱,便上前跃跃欲试,可是衣袋空无分文。正在踌躇间,那汉子看他乳臭未干,便说:“你若对得上,我把这公鸡白白送给你;若是对不上,我也不收你分文。”在众人的鼓动下,他马上应对,脱口说出了下联:“母羊颌下须”。博得了在场观众的阵阵喝彩声,都称赞他日后定会有出息。当林大钦抱着那只大公鸡赶到学堂时,同学已经在上课,他只好抱着那只大公鸡走进课室。后来,林大钦高中状元。人们便仿效状元林大钦的做法,脚穿红木屐入学,手抱红公鸡进教室。于是,在潮汕地区就有了小孩入学第一天,脚要穿红木屐,手要抱一只大红活公鸡去拜孔子爷这一奇特习俗。 祭祀鸡 无论是拜神还是祭鬼,供桌上不管是“三牲”或是“五牲”,别的“牲”可用其它代替,如各种淡水鱼(鲤鱼不作牲)可用海鱼替换(拜神用墨斗鱼;祭鬼可用鱿鱼或墨斗鱼),而鸡则不得代替,且必摆在中间最显眼的位置,以示“头衔”。另外,鸡在丧葬礼仪中还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如在饶平疍家人的丧葬仪式中。解放前的饶平疍家人病故多实行水葬。做头“七”时,需用活鸡一只,以绳子系其脚,放下海里游一圈,叫做“引魂”。此后,又将死者生前穿的大衣张于竹竿上,在大衣中间倒吊白公鸡一只,等鸡啼时,将鸡放下,然后亲属子女一齐跪拜。这一仪式叫“返魂”。等做完“满七”(即7个7天)后,便将大衣降下焚化。同时杀鸡,鸡要保持原骸,以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带路鸡 在揭阳一带,女儿出嫁的当天,娘家要派一个小舅子备好礼品前往男方家,当中就有一对“带路鸡”(即将下蛋的母鸡和一只刚会啼叫的公鸡)。装在小巧玲珑的鸡笼里,由小舅子带到新郎家。其用意是预祝新婚夫妇和睦相处,恩爱到老,能繁衍生殖,传宗接代,并让新娘不忘回家的路。还有一种寓意是,鸡有五德(文、武、勇、仁、信),象征今后为人之妇须效法鸡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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