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东南亚国家几乎都和我国尚未建立邦交,尤其是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诸国。这些国家都严格控制资金外流,对华侨也绝不例外。而这些国家正是潮籍侨胞的集中地。海外每月寄回的批款,关系着无数潮汕侨眷的生活。有鉴于此,肩负侨批任务的海外批局只能化明为暗,继续固有的流通渠道。

    当年的批信,统一格式,直行排列,可以附言,类似今天的汇款单。后面连着一张“回批”纸,可以写几十个字,上面还有注意事项。大意是:书写回批,请以农作物如稻谷、大米、地瓜、花生之类,代替所收款项,如收到港币壹佰元,可写成“今天购买大米壹佰斤”,以此类推。所以,写这类回批,便变成报告收成或汇报家中存粮情况。如收到泰币壹仟铢,回批便写成“父亲大人尊前,敬禀者:今年家乡农业大丰收,今天已收割稻谷壹仟斤。粮食已全无问题,请免挂怀,谨此禀知”云云。

    这张“回批”没有封套,也不用写外洋地址,更不用贴邮票,上面有编号。写好之后,投入本地批局(后来属中国银行)门口的专用信箱,便万无一失。当然,如果有事,必须另外写信,便应到邮局邮寄了。

    在当年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批信局采用如此“擎箸遮目”的做法,也确实产生很大作用,帮助侨属们度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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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日报》2004-2-22
作 者: 李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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