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无修世,卖子去学戏。”过去,到戏班学戏的莫不有一部辛酸的血泪史。
    潮剧老艺人吴大,自幼卖身入老中正顺香班为童伶。解放初在源正潮剧团当主要演员,后转入广东潮剧院。他保存有当年的卖身契:    
    立佣工契约人揭阳县桃都大青溪村X X X,兹因家境贫困,托中向老中正”顷香班班主前来雇佣,愿将长子吴大卖入贵班学艺。三面言议身价纹银贰佰肆拾两,期限八年。立约之日起,先过八成,计纹银壹佰玖拾贰两,其余二成纹银肆拾捌两,分配各期限内每年清明、冬至月领取。在期限内,若有私逃回家,应由父母亲自带回,不得异言生端。关津渡口,若有不测之事,各安天命,与班主无涉。口恐无凭,立契为据。  
    这种卖身契,解放前的演员大都有,它是解放前潮剧艺人血泪斑斑的生活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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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名人轶事》
作 者: 胡华、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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