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旧婚俗。20世纪40年代前,潮汕农村有些男子没有生育能力,或白痴残疾,生不了健康儿,那么,公公婆婆就会与做丈夫的商量,是否“乞奸”。所谓乞奸,就是物色一位健康端正的已婚男子暂时替代丈夫的职能,但是,妻子与请来男子的暂时性生活至女方怀孕就应停止。
     乞奸的方式有多种:一种是公开的,主人家要设宴招待请来的男人,当夜留宿该男人,丈夫要回避他处,直到妻子有喜时才回来。生了孩子,主人家要备办礼物送到该男子家中,但不许该男子与小孩确认父子关系。另一种是非公开的,但对请来男子的礼数不变。还有一种是连被请男子自己也蒙在鼓里的,就是让妻子在夜间跑到田间寮棚“勾引”该男子,该男子自己不明白自己的角色。也有为数极少的男子,娶不起老婆,终生为专业乞奸人。这种想方设法生个男孩以奉香火的陋俗,1949年后农村已极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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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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