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旧俗,凡家中死了父母或祖父母的,三年内不能婚娶,故凡家中男子已订婚未娶者,为不误婚期和增加灵前棺后的热闹,常将未过门的新妇娶来。迎娶的时间在午时后,由新郎单独到女家接新娘,把嫁衣装进一担春(木盛),上面一盏灯,由新郎挑着在前,新娘跟后,不披红戴绿,淡妆便服,在黄昏时刻到达。路人一见,知是冲喜亲,便回避。这种不敢张扬的嫁娶像躲避劫贼一样,故被称为“走贼日”。
    新娘抵家时,先在门口问声“阿爸(阿妈)安康否?”门内主事人代答“平安”或道声“好呀”,这叫“探生”。接着新娘被引上灵堂,由主事者把灵堂帐幔撩开,让新娘叩首泣拜,然后给新娘披麻上孝参加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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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俗大观》
作 者: 赖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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