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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是每个人个人时间的终止。在所有的禁忌中,死亡是最令人恐惧的禁忌,因而人们害怕听说或接触到死亡的事情。安放好尸体后,死人便成为禁忌的对象。由于人们认为死者能够危害或保护还活在世上的人们,因而人们对死人也就有了许多避忌。 (一)忌谈死 人们对死亡十分畏惧,如果不是老人、病人本人主动谈到,一般是忌讳别人当面提及、讨论后事的,即便是讨论,也要尽量用“百年之后”等委婉的词语来替代“死亡”一词。 (二)对死亡征兆的禁忌 由于对死亡的恐惧,老人一般忌避有人提到属于死亡征兆的东西。民间认为脸色变黑是死亡的先兆,因而很忌讳有人说自己“脸黑”;民间传说小孩眼睛亮,可以看见鬼魅,所以老年人很忌讳在他打算抱某一个小孩时,这个小孩显得害怕而神情紧张,躲闪逃脱,认为这是不吉利的征兆,是老人的鬼魂出窍被小孩子看见的缘故。 (三)对死者遗物的禁忌 死者的遗留物,原本是属于死者的,现在又不属于死者,处于模糊不确定的状态,亲人对之的感情也是矛盾的,一方面是追恋,一方面是恐惧。因此,对死去父母生前住过的房子,孩子不敢再住;死者用过的厕所要被填平,不能再用;死者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一般不要随葬。 现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高档家具的日趋普及,家用电器的普遍使用,人们便以纸扎冰箱、彩电、录音机、洗衣机、电风扇、电脑,甚至组合柜等作为陪葬品,这实质上是实施禁忌的一种延伸。死者想用的东西,尽管只是想一想而已,但它已和死者因想而发生了联系,随之,这些东西也成为“不洁”或“不祥”的。使用了死人生前用过的东西,总以为不洁,会经常不断地生病,出怪事,或家中经常不得安宁,常有事端、口舌发生。这种禁忌的原理,是由于“凡曾一度接触过是两物间仍有神秘的联系”,把称之为接触律或传染律,所以,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是会使人遭到灾祸的。 (四)对死亡地点和时辰的禁忌。 1.地点。人若在外死,忌再抬回家里;忌亡者死于原来睡卧的床上。凡正常死亡的老人,尽量避免在睡床上咽最后一口气,应尽快将其移到正厅,如若来不及,也要先将眠床上的“蜘蛛顶”和蚊帐去掉,相传这样做才能使死者免于在阴间“担眠床枷”受苦。因而,子孙为了不让死者在阴间受苦,必须在人临死前为其沐浴更衣,然后将其移到正厅,因为正厅是一家最神圣的地方,在这里咽气是幸福的,这也是一种礼遇的规格,称为“寿终正寝”。 2.时刻。忌讳死于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七;忌晚饭后断气,否则死者会将一日三餐全都带走了,预示着后代子孙将要沦为乞丐。 3.忌讳死时跟前没有亲人,或者死时见不到自己想见的人,俗以为有死去,灵魂不得安宁; (四)对死亡年龄的禁忌 1.忌讳“明九”和“暗九”(九的倍数)。“明九”即九岁、十九岁、二十九岁……“暗九”即十八、二十七、三十六……因为这些岁时,往往会有死亡的危险,是人生的“关口”,必须谨慎。 2.七十三、八十四是老人寿数的大忌,因为孔子七十三岁死去,孟子八十四岁死去。 (五)忌恶死 1.在远离家乡的外边死;非正常寿终而死;孕妇分娩而死;死时尸首不全、身首异处;被杀死、被淹死、被烧死、被轧死、被雷击死。这样的恶死,不但死者自身痛苦,到阴间还要受罪,还会危及后人,使子孙不得安宁。所以,咒人时常说,“让你不得好死”。 2.老人忌寿终于外地。倘若老人死在外地,则遗体不得抬进堂屋(正常死于家中的老人,丧仪在堂屋举行),一切仪式都在堂屋外面的露天地里举行,这是老人们忌讳的事情,故而在一般情况下,老人们都往往在感觉不支的时候,主动要求停止治疗,决不在医院里继续留住,而是躺在自家屋里等待死亡的降临。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客死他乡,甚至客死家外的禁忌对人们的威慑力是多么地大。病人宁肯停止求生的治疗,也要力争实现一个尽善尽终的死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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