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习俗。潮州旧宗法礼规,只有家里生了男孩,才算添丁,并且要举行热闹非凡的“上灯”活动。如潮城凤栖庙,凡属该庙弟子,若是去年生了男孩,那么从正月十三开始,就可以挑起一对冬瓜形状的红灯笼挂到庙里的灯架上,以“灯”示“丁”,接连三天,每晚由家人抱了小孩到庙中,往自己的灯笼里点红蜡烛,接受亲友祝贺,直到元宵夜,这叫“上灯”。上灯的家长俗称“灯头”,灯头们还要在庙前悬挂八屏大花灯,庙内挂只大彩凤,供桌上摆花碗、燃贡香,门口放鞭炮,庙前搭戏台演纸影戏。这三天三夜庙内庙外灯红烛亮,各种喜声不 绝于耳。未生男孩的要在神前掷珓许愿,求得一屏花灯,期得贵子,第二年再偿还一屏新的花灯,耗资颇多。
    上灯的大小活动均由灯头们推举“司事”主持,一切费用平均摊派。元宵过后,还要把“花灯屏”一一赠送给邻人亲友,更有甚者,还要在祠堂做丁酒,设宴请客。宴客时用好几张方桌连起来,客人围在两旁饮宴,形同划龙船,俗称“龙船席”。还有一种叫“走马席”的,无论亲疏内外,是否认识,都可以进来吃,吃完就走,然后又重新上菜,迎接另一批人。有钱的人把“上灯”看作是一件乐事,认为花的是体面钱。然而,对于多数家庭并不富裕的人来说,这是一项难以承担的花费,但又不能不做,所以,有时不得不忍痛将大孩子卖了,所以有“生阿弟,卖阿兄”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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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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