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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民居建筑,古今城乡均有差别,贫富差异甚大;但相沿成习,无论大格局与小单元,既有个性,更有共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民居形式不断发生变化,近年变化尤大。 城镇民宅 潮汕城市,都是从原来县城、圩市、港口发展起来的。城内按中国传统城市格局,依大街小巷纵横列成直线,也有依地理环境或某些人为原因而弯曲的。大街多为店铺,小巷多为民宅。临街店铺多为单间或多间连体结构,面狭而进深,多为三合土的土木歇山顶瓦屋,上有阁楼,后半为客厅或卧室,前半为店面,店铺人家也多有小巷内的住宅。小巷里有许许多多的建造单元,富户人家建三厅二天井外加包屋的大院,中户建二厅一天井的四合院(即四点金)或一厅一天井的三合院(即下山虎),小户单间或多间连体的“竹竿厝”。城市宅地难觅,往往难以统一规格。潮汕各城市旧民宅墙体多为三合土夯筑,均较矮,砖砌楼房极少。潮州、揭阳、潮阳等旧城和开埠仅有百余年历史的汕头市,二三层以上的水泥结构楼房,多是在清末民初时间出现,汕头市少数四五层以上楼房是30年代才兴建的。民宅多是一二层平房;此一情况,一直延伸至20世纪80年代后才发生了重大变化。从80年代开始,城市和一部分镇,多层建筑日增,高层建筑(10层以上)逐步出现。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住进了楼房,都是配套组合。住宅装修、布置,其特点是重厅面装饰,阳台多装上花架。 城市扩大之后,原来城郊都成了市区,出现一些城中村。村里民宅改建很不统一,有些为楼房,有些仍是旧屋,巷道狭窄,旧祠堂多无拆除,这是城中村的特有现象。 农村民居 潮汕农村,多聚族而居,沿江沿海平原地带,经济比较发达,许多望族多聚居在这些地方,旧县城也多有聚族而居情况。因此,城乡居民均有浓厚的氏族观念,体现在聚落建筑就是以姓氏宗祠为中心的围寨格局。清府县志载:“望族营建屋庐,必建家庙,尤加壮丽。”“雕梁画栋,池台竹树,必极工巧。大宗小宗,竞建祠堂,争夸壮丽,不惜赀费。” 聚落群不管是聚点散点,其中心是大宗祠,两旁是小宗祠,祠前是广场式的阳埕,埕前有照壁、围墙。大宗祠、小宗祠堂的两侧和背后是包屋和“四点金”(四合院),“下山虎”(三合院)一类住宅单元。以宗祠为中心的村寨,三座祠堂并列的称三壁连,五座并列的称五壁连,七座并列的称七壁连,此类村寨,排列整齐、巷道笔直、前低后高,屋脊高昂,颇有些小皇城的气势。村寨大都环东西北三面栽树种竹,前面是池塘、溪涧,排水有去处。整个村寨,都依其宗族观念、风水观念、生产生活、防御功能以及某些美学观念来营建,这是潮汕村寨的大格局。 小格局的住宅单元,除包屋外,都是以“四点金”(四合院)为基本形式的增减。“四点金”,中轴线是:前厅——天井——后厅。后厅前厅两侧各一房,占居四合院的四角,这就是“四点金”名称的由来。天井两侧,前厅后厅之间是廊,既是过道,也是厨室。“四点金”减去前厅及两侧两间前房,便是三合院“下山虎”。一些诸如“四马拖车”、“五间过”大屋,都是四点金、下山虎这些基本单元组合而成的,这是大家庭或族亲联合建造的堡垒式民宅,穷人只能在包屋营建单间连体屋。 潮汕各地的祠堂书斋,富人大屋,“雕梁画栋”、“争夸壮丽”,影响所及形成风气。装饰的重点是门楼、厅堂和屋面。石雕、木雕、嵌瓷、泥塑、彩绘、油漆等装饰工艺品种,综合施用。 近年受城市楼房居室配套的影响及钢筋水泥的普遍应用,农村出现许多中西结合的住宅楼房,多是三合院的楼房化,二、三、四层均有,有厨厕配套,有的有庭园,相似别墅。 在边远山区,由于自然条件制约,经济条件也较差,建筑材料多就地取材,村子又小,那里的村寨民居格局与平原有别。砌石为基,土砖作墙,上压金字架,再上瓦或草篷。砖石屋、土砖屋、石卵巷道,是山区民宅的特色。饶平县还保留数百幢明清时期建造的土楼寨,是饶平县民宅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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