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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本《荔镜记》有以物易物风俗。剧中差役假作货郎,叫喊“灯心、桐子换头毛”。
以物易物,这是原始的等价交换方式。货币还未在流通领域畅通之前是这样,无钱的时候也是这样。赵五娘、秦香莲无力埋葬公婆,便用头上青丝换芦席。 现代的大部分农村,不久前还存在以物易物。一粒鸡蛋拿到商店,可换二盒火柴,或一两煤油。三粒鸡蛋,可换一斤盐。听见货郎来了,大嫂们拿来半斤薯粉,便可换两支针,一绺线。孩子拿来一个番薯,可换两颗地球糖。不久前,还有孩子用大米去换油。 我们把眼光放远点,山区所存在的“姑换嫂”婚姻,实际也是以物易物的延伸。他们把这种方式叫做“粜米换豆”,便很明白了。这都是贫穷和落后的产物。 《金花女》,进财面对媒婆许重礼,抛出这么一句话:“未是扣黎啷,价高者得。” 婚姻确实不是“扣黎啷”,不能根据彩礼的多少来决定。 “扣黎啷”是潮汕早期的拍卖业。拍卖的物品标一个起点价,然后竞拍,“价高者得”,与今天没有什么不同。 “扣”者,主持拍卖的人手执一把锤子,拍卖成功,便一锤定乾坤。 “黎啷”费解,疑为外来词音译。编后:以物易物这种交换形式的经济学名词叫“物物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原始形式,出现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物物交换日益不能适应需要,逐渐被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所替代。目前潮汕地区广大未城镇化的农村依然存在这种交换形式,大多是农民们以自产的东西换取喜爱的副食品,丰富生活内容。如拿黄豆到豆腐铺换豆浆或豆腐;拿大米到条铺换条或米粉,等等。这种交换形式显然方便了交易者双方,省略了一些交易环节。凡是存在,自有存在的理由。此外,至于因为这种交换现象的存在而认为潮汕地区未进入商品生产社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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