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到揭东文广新局,有数人在博物馆写字,遂初识杨建发、吴树明、高柏盛等,诸书家各赠字一幅。后来,我过杨建发寓所进去喝茶,顺送其几本字画集,杨回赠一书 《情有独睛——乡土文化拾遗》。夜里,躺下后拿起《情有独睛》,一口气把全书看完了。
    有点感想。十几年来,市内外、省内外的文朋诗友赠送我的书多矣!而接到一本书当夜就把全书通读完——虽然《情有独睛》是一本字数不多的小册子,但这于我来说也很罕见。它能够吸引我一口气把它读完,自然就有一些我要说的感想。
    《情有独睛——乡土文化拾遗》,其实是一本乡土笑话集。这些乡土笑话,在我的脑海中,有的似曾相识,有的大同小异,有的则是刚领略……但,它是一剂醒脾舒心汤,对于我这个灾难深重长期负载着苦难、不苟言笑的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也常常忍俊不禁,甚至于几次笑疼了肚肠。
    这是一本用地地道道的潮汕方言写出来的潮汕乡土笑话集。如果你认为它仅仅只是笑话集,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它的价值在于,虽为笑话集,但它不是为笑话而笑话,它在笑话之中蕴含着生活的某些哲理,有的甚至是很深刻的哲理。通过这些笑话,通过这些蕴含着的生活哲理,我从中看到了许多人性的东西。
    另一个问题,我作为一个潮汕人,读这本用潮汕方言写出来的潮汕乡土笑话集,我当然完全能够读懂。但如果读者不懂潮汕方言,则有可能不知所云。深一层说,就是懂潮汕方言的能读懂的人,也存在一个潮汕方言书面语的规范化问题,这就是我此文想与作者以及广大读者共同探讨的另一问题。
    潮汕方言有相当多的同音词,说出一句话来,说者本有原意,但如果听者误解或歧解,就会产生误会。流传起来就成笑话。比如,一位有文化的女子向一位无文化的男子问路后,女子向男子道谢说:劳你!劳你!男子闻言勃然变色大怒说,未成无呷(与)你呾(说)就着(被)你台刂(杀)掉(了)?男子把“劳你”理解成“留你”—— 潮汕方言“劳”“留”同音。
    潮汕方言说出一句话来,有人可以做正经的理解,有人可以故意做非正经的理解。甚至正经的有人这样理解,也有人会那样理解。或说者无心而听者有意,或听者有意而说者无心。或彼此都无心,或彼此都有意,那么,讲究的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但是,写出字来,就必须以字解义,这就涉及潮汕方言的规范化问题。如果规范得好,不但更生动、活泼、形象,就连外地人也都能读懂了。
    2006年,我受王杏元先生之托,为林晚霞修改《烟霞传》,就有意保留书中的大量潮汕方言,并力求把潮汕方言的书面语规范化。2007年,有读者向林晚霞指出书中有不少用词错误的地方。后经我校对,复信告诉他,他指出的所谓错误并非错误。为使读者明白,兹不厌其烦引用于下:
    书中原用的“绞棚”有鲜明的潮汕方言特色,若如你所说应改“搭棚”,则失去了地域性,两相比较,还是保留前者为佳。
    书中原用的“摆踩”,“踩”是动词,既形象生动,又保持潮汕方言特色;若如你所说应改“摆彩”,“彩”是色彩,属名词,则和文中所要表达的语境已相去甚远,可以说词不达意了。书中原用的“委曲”也不必非改“委屈”不可,两词都通。因要保持方言特色,所以不改更好。“强姑”也不必改“强婆”,姑即婆。“飞语”也不必改“蜚语”,都通用。“承交”词义比“成交”广,且更准确,它带有不平等的成交,更切合书中的内容,更为恰切。
    “姜诗”是戏剧中的人物,“姜丝”既是借代辛何,以区别戏剧人物“姜诗”,且有讽刺意味,意含双关:姜作为菜的佐料,如甘草之于药,两者都不能当主菜主药用;姜也不必带草字头。“毁谤”与“诽谤”通用,同样不必改。“跳”比“逃”好,其动作不同,同样也不必改。
    潮汕人说电灯泡没人说“十五瓦”,“十五光”才是潮汕话。“势迫”与“势必”是两个不同的词,含义不同,更不可互相替代。至于“利浦”与“荔浦”,因是小说,真名也可,化名或假名也可。“火头”与“伙头”,义应不同,炊事员应用前者才合理。“汁汁软”要比“节节软”形象生动,“汁”是液体,就是软的;“节”不是液体,两个词含义有所不同。
    因这些方言不比普通话,没人规范,所以运用之时,要看哪一个更能达意。再加上要保留方言特色,又是小说,也必须切合人物个性与方言习惯。文学作品不能用公文行文方式作标尺,文学作品必须用文学语言,才能体现鲜活生动的形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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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摘自“汕头特区晚报”2016、8、17
作 者: 牧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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