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语古典雅致,音韵和谐,意蕴深远。“物”这个字,含义之丰富,用法之灵活,不是潮汕人,肯定会认为匪夷所思。
  《说文解字》中“物”是这样解释的:“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
  甲骨文的“物”字,从刀从牛,是以刀杀牛的意思,刀上的两点是杀牛时沾在刀上的血滴。因此,“物”的本义是指杀牛,引申为指杂色牛,泛指一切物种或东西,和事物的内容实质,如万物、言之有物等,“物”为名词。
  另有其他义项:物色,原指牲畜的毛色,又指形貌,引申为指按一定的标准去挑选、访求。
  物议,指众人的议论或批评。“物”为动词。
  这几项大体上是现代汉语中“物”的含义,潮语中“物”之含义,也具有以上几层意思,但更传承了当今现代汉语中基本上不用的义项:利用、支配、制约。
  如: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语出《庄子·山木第二十》,释为:利用物而不受制于物,那么怎么可能会受牵累呢?
  今天,这个义项在潮语日常中广泛使用,如:“好物掠去物!”(好利用就拿去用!)“伊过嚣张,物伊!”(他很嚣张,制约(收拾)他。
  其实,“物”这个词,在潮汕口头语言中已演化成一个内涵丰富的动词,表示动作的主观性较强,如:“最近生意好物吗?”(最近生意好经营吗?)“这件事不能四散物”(这件事不能胡乱做!)“物件这样就物了行!”(东西这样就拿走!)“件事物好啊未?”(这件事处理好了吗?)“物”的动词性用法,现代汉语中除潮汕方言使用之外极少见其他相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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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10-09-05
作 者: 陈群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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