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其原义是指正规的、标准的、极美好的事物。如“雅 ”、“雅致”、“雅观”、“文雅”等。但在潮汕话中,则是指人或事物的漂亮、好看,与“美丽”有不少共同之处。如:“她生来真雅。”“这枝花真是雅绝。”“你的房间布置得真雅。”“伊最会写雅字,也会口旦 雅话”等。这都是以原义引申而来的。
  对于称赞人的生雅,常用一个比喻语,“雅过安仔”或“雅过安仔灯”。就是说:人生得比安仔灯屏的“安仔”还好看。摆“安仔灯”,是潮汕一种民间习俗。元宵夜间,在各乡里的大厅、宗祠中,或专搭大厂棚(放灯厂)于寨前旷埕,由村中有喜事的农户买安仔,布置灯屏,进行比赛。这种习俗,解放前较为普遍,现在,似乎只有榕城进贤门北侧的“破门楼郑”一族有此项活动。
  安仔灯屏的安仔(潮汕话称小偶像为安仔)是泥塑的,每个约一尺高,袍帽服饰,彩绘十分鲜艳,是由潮州市浮洋的艺人塑造的。每屏都是一幕潮剧,有“吕布与貂蝉”、“昭君和番”、“西施浣纱”、“贵妃醉酒”……人物不论男的、女的,文的、武的,个个栩栩如生,惟妙惟俏。因为是人塑造出来 的,都是粉面朱唇,明眸皓齿,英姿飒爽,尽善尽美。看真实的人,多少还有点瑕疵,塑出来的安仔,确是美丽极了,加之在灯光之下,更是鲜艳夺目。所以,把它作为“雅”的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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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10-09-12
作 者: 林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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