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在现代汉语中有两个义:一是表示用手揭起;如“撩起衣裙”。二是表示挑逗、拨弄。但在潮汕话中只有一义,表示把水里的东西取上来,义同现代汉语的“捞”。如“皮球掉到井里,快撩起来。”潮汕人所以用“撩”而不用“捞”,因为“撩”是古汉语在潮汕话中遗传下来的。下面举几个例证:《北齐书。陆法和传》有“法和曰:”凡人取果,宜待熟时,不撩自落。‘“这里作摘取解。宋。吴自牧《梦梁录。西湖》有”绍兴间……增置开湖兵,差委官吏管领任职,盖造案屋舟只,专一撩湖,后致湮塞。“清。薛福成《庸庵随笔。轶闻》中有”有作鱼羹者,取河鲤最大且活者,倒悬于梁,而以釜炽水其下,并敲碎鱼首,使其血滴入水中……庖人乃撩血,调羹以进。“
  后两例都把“撩”作为从水中取物,其义与潮汕话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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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揭阳日报》20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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