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先贤有句劝戒世人万勿“贪婪不义之财”的通俗熟语,叫“食力薤吐蒜”。其意贬责贪污受贿、侵吞财物的人,终局必然噎废不化,反而贪小赔大(指责入小薤头,吐出大蒜头),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光明正大,清廉正派,是“邹鲁遗风”的相沿传统美德。明代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编修第一部《澄海县志》的举人林天性(今属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林厝管理区人)于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晋任江西省上高县知县,他为官清廉,秉公执法,体察民情,把平民百姓痛斥贪官污吏的怨声载道编成“官要钱,死他乡!”“吏要钱,男为盗,女为娼”的歌谣,令巡夜役夫穿街过巷摇铃诵歌,市井百姓跟着流行吟唱,有力地威慑了贪官污吏的淫威,迫得那些手上不干净的官吏无法售其奸而不得不收敛。

    自古以来,贪官污吏,万众憎恨,法网难逃,终归自作自受,罪有应得。“食力薤吐蒜”已成为古今的一句廉政儆语。

    力薤,叶类葱而根茎如蒜,为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小根蒜的地下鳞茎,潮汕人常将薤茎头盐腌为“小菜”,食之有助消化,增食欲。薤茎晒干可用于入药,是一味中药材,称薤白(以江浙产地为佳)有宽胸膈、散壅滞、降痰浊、止气痛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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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汕头特区晚报》2006-08-30
作 者: 彭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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