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遇瑞先生的《无变》(见2001年7月1日“潮汕文化”版)解释了“无变”的两个义项:一是遵守古法,不能变更,不可更改。二是指事物无变化,无变故。

    可惜,上述词义,是整个汉语都存在的,他偏把潮汕所独有的、且又最常用的词义漏掉了。

    潮汕人说“无变”,有无办法、干不来、不能之意。

    词例:者害人个事我无变做。者条歌我无变唱。今日落雨,无变出门。

    伊过细,无变踏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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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特区晚报 2001.07.08
作 者: 李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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