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汉语中,“物”字一般只有作“东西”解的意思。然而,在潮汕方言中,“物”字除了有与现代汉语相同的用法外,它还有一个指 “人”的意思。比如我们说“只(这)个物就是伊”,即为“这个就是他”的 意思:我们讲“许主物是底人”,即是说“那个人是谁”的意思。

  由此看来,潮汕话中的“物”自有它的特殊含义。虽然在现代汉语中,带有“物”的某些词汇似乎也保存“人”的意思的痕迹,如“人物”、 ‘物议人言”、“待人接物”、“物望所归”等,这些都是指“人”不指“物”,可是在现代汉语的一个句子中,单独的一个“物”字无论如何都不能指“人”。潮汕方言的这种特殊用法并非独创,它自有其渊源。从古汉语的演变看,先秦两汉以前的“物”字是指世界一切万物,当然也就包 括“人”在内,“物”与“人”并末明显区分出来。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言:“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两晋南北朝时,“物”字即曾明显地作为“人”的意思。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第二篇《言语》:“帝问曰‘夏侯湛作《羊秉叙》绝可想。是卿何物?有后不?’”第五篇《方正》:“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此中的“何物”都是“什么人”的意思,与潮汕方言的用法同。六朝时期为中原人迁入潮汕地区的一个高峰期,古代潮州的前身义安郡也在此时期设置,而潮汕方言今天尚保存着数量不少的六朝词汇,如“大人”、“阿奴”、“翘楚”等,“物”字即为一例。

  另外,潮语中的诸如“物件”、“物食”、“物配”等例置的语汇,也是 一种比较特殊、有趣的语言现象,值得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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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人网
作 者: 吴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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