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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也作本份。有三义:(1)恰如其身份地位;(2)本身分内; (3)安分守己。 第一义:恰如其身分地位。《荀子·非相》:“君子必辩,小辩不如见端,见端不如其本分。”注:“上下贵贱之分。”王引之曰:“本分者,本其一定之分也。” 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卜乔)平昔是个游手好食,不守本分,惯吃白食,用白钱的主儿。” 第二义:本身份内。宋·朱熹《二程语录》一:“有道者本自分明,只作寻常本分事说了。”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五本·三折:“他开口道:‘为将者出师破贼,自是本分常事,何足为喜了”’ 现在的报刊,也有出现本分这个词。如《团结报》1993年4月17日李天赋《奉献在石狮》,报道医德高尚的王华民时说“这位解放前就为革命作出贡献、在当地行医几十年的老人,医德高尚……他总是说:‘医生的本分,是救死扶伤。”’ 第三义:安分守己。宋·王明清《摭青杂说·盐商厚德》:“我既不留为子妇,宁陪些小结束,嫁一本分人。” 《元曲选》李文蔚(燕青搏鱼)三:“怎知他欠本分,少至诚。”《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武松道:家兄从来守本分,不似武二撒泼。”’ 潮语义同,如说:“伊个本分是怎生”(一义)、“者是我本身分内个事”(二义),“者个人守本分,在街市行走,不会四散来”(三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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