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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是一件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民族乐器,它的表现力及特有的音色,在乐队中得到广泛应用。竹笛分南北流派,有着各自的吹奏特点和演奏风格,北方流派多采用绑笛,南方流派多采用曲笛,北派笛粗犷奔放,南派笛委婉抒情,体现出两大流派北刚南柔的艺术内涵。不同的吹奏方法在不同的地域音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件让人喜欢的民族乐器。 竹笛以其动听音色和特有的演奏技巧大大活跃了潮州音乐,让潮州音乐更加丰富多彩,在乐队中承担着伴奏、领奏、独奏的角色,是件不可替代的乐器。 在潮州大锣鼓中,竹笛与唢呐同奏,其音色共鸣相得益彰,为欢快、热烈的乐曲增添了浓郁的喜庆气氛。 在潮州弦诗中,有根据竹笛音色特点和演奏风格而编写的“笛套曲”,使竹笛在其中的表现力达到了无与伦比的效果。在“重六”“轻六”“活五”等曲目中,竹笛既委婉而明亮的伴奏给人以轻歌妙韵、休闲儒雅的美感。 在潮州细乐中,竹笛与其它弹拨乐器的配合互补了点与线的完美。潮州细乐的乐队组合多以三弦、琵琶、古筝等弹拨乐器为主,颗粒性比较明显,竹笛的缭绕正好以其“线”的轻柔弥补了弹拨乐器“点”的刚强,化生硬为和谐。 在潮剧乐队中,竹笛的作用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除了伴奏、领奏外,随着配器的丰富,竹笛的独奏越来越多,技巧的发挥越来越广泛。明亮透彻的音乐引子,鸟语花香、战马嘶鸣的特效等都可以通过笛子单独完成,表现的意境尽善尽美。 潮州音乐以古朴幽雅的特点广泛流传于潮汕地区,并为人们所接受, 很多乐曲的演奏特点和风格在当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有一件简体瘦小,音量不大的小笛子。称为“萧仔”,它以七平均律制作而成,在潮州音乐乐队里也经常用到的一种乐器,演奏方法跟竹笛相仿,由于它的音量与音色不如竹笛,无法承担乐队的领奏与独奏任务。 为了让乐曲更加生动活泼,更富音乐色彩,演奏中许多乐段经常采用竹笛主奏、独奏,极大的丰富了音乐表现力。然而,竹笛是一件定调制作的乐器,属于五度相生律,而潮州音乐演奏多采用七平均律,两种音律的个音相互偏差,不同律制必定出现不协和的音律问题。由于音律关系,竹笛在融进潮州音乐时也就存在着不协调音准的问题,如若处理不好,将会影响整个乐队的和谐效果。因此,要让竹笛能在潮州音乐中发挥更好作用,就必须解决好音律问题。 任何吹管乐器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风门、口劲、与气息控制,把握好音准的高低,竹笛在演奏潮州音乐时,同样要求演奏者要控制好由于音律不同而产生的不协和音高。 律制上最明显的个音差异是“7、4、3”三个音,这几个音要特别把握好,因为两个律制的个音中相差最多音分的就是这三个音,其余的音稍加注意就可以了。 竹笛的“7”音比演奏潮州音乐时的“7”音要高出很多,所以在演奏潮州音乐时更需要用气息来控制,采用轻吹,让气的流速放缓,使竹笛发出的音高尽量控制在跟七平均律相同的音高上;“4”音要比演奏潮州音乐时的“4”音低很多,这要通过变换指法与气息控制的配合把“4”的音高提上去,让其达到七平均律所要求的音高。在演奏“重六”曲时,“4”音是经常出现的,因此要准确自然地控制音准才能把“重六”调式的曲子演奏好;“3”音也得做适当的控制。在演奏潮州音乐的“活五”调式时,“2”音的音高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比原来的音高要高出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并且是处于不固定的摇摆状态。演奏这个音时,要运用好指法与气息的控制,使这个音在既不固定又不太偏离的情况下达到“活”的音效要求。这是潮州音乐特有的调式,在演奏中必须把“五”(2音)奏“活”,这样才能体现特点,丰富音色。 总之,音律的不同,需要演奏者凭借着对音乐的感觉,在演奏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调式,采用气息控制法、移指调音法等进行下意识的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演奏效果,让竹笛在潮州音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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