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们也同植物有着密切的关系。植物可供人们食用、住宿、遮体、取火等等,是人们生存所必需。在与植物的交往中,人们得到了植物的恩惠,也尝到了植物的厉害;认识到植物的可食性、坚韧性、可燃性等等;也领悟到了一些植物的毒性、药性、脆弱性等等。由于需要、畏惧和神秘感,对于植物的崇拜也就生成了。有些植物被认为是有意识、有感觉、有人格,甚至是有魔力和有神力的,同时,植物有时会发生异常现象,民间视之为吉凶的先兆,所以,民间对植物也就有许多禁忌的俗信流传。
    (一)草本植物禁忌
    旧时民间以为草丛是鬼藏身的地方,因此,忌讳割坟上的草;忌烧香蕉叶,据说香蕉结实很多,如果滥加烧化会绝嗣,至少子孙不会繁荣;种香蕉时,忌讳人影照人坑内,否则不吉利;咳嗽的病人,忌吃辣椒之类的东西。
    (二)木本植物禁忌
    树木常常在俗信中被认为是神灵附着的地方,一些高大、茂盛、粗壮、形状怪异的树,往往带有某种神秘色彩,被迷信的人所崇拜、敬祀。因此,俗以为有神灵的树林是神圣不可侵犯,禁忌砍伐,甚至禁止在其中大小便,否则会有灾祸发生,这实际上是一种原始自然崇拜的遗留,是一种自然力被神化的典型表现,因此,旧时有的族氏、乡村,都有一片禁忌砍伐的林地,平时人们尽量不去惊动这里的神祗,以免惹怒了神而遭到报复;种在神庙附近的树木,一般禁忌乱砍乱伐,若有砍伐,则需先祭祀祷告;一些年长的老树是“成精”的,如老“成树”(即榕树),乡村老人规定不能乱砍乱伐,而且有时还要烧香膜拜。
    (三)果实禁忌
    由于人们生存需要依赖吃食植物的果实,所以对植物的果实有着种种崇拜心理。民间禁忌小孩手指果实,否则果实长不大,或长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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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潮汕民间禁忌》
作 者: 陈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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