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民俗。农村很多人都不愿意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揭西农村有句俗话叫“官司可打,狗尿好食”,所以多数还是按原始办法由族权、神权解决民事纠纷。当事者打好茶包(礼物)投到老大(族长)处,陈述因由,老大按乡规民约,公正处理。偷东西的,要赔款、罚戏;对人失礼的,要以金花红绸致歉,还要当众点纸炮表示赔礼;男女私通比较严重,一般驱逐出境。如果相持不下则当天焚香毒誓,理亏者大多慑于神明,怕断子绝孙,不敢当天起咒。如理亏者敢发毒誓强辩,得理者认为日后自有报应,也不再追讼。此风经久不衰,至20世纪90年代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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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广东民俗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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