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时,一对农村青年男女在区公所登记结婚。领了结婚证,喜气洋洋地到餐馆吃点心,每人要了一碗五分钱的粿条。男青年吃完后迟迟不肯掏钱付帐,等着让女的掏腰包。店家来讨时,他还在等待女方操主动。女的气得要命,掷下了自己份内的五分钱后悻悻地走了。她回家后向父母哭诉道,说如果跟着这样把这五分钱看得比命还重的人,将会倒一辈子霉。于是她就坚决地同他离婚了。
    此后,“五分钱粿条”就成了一句新俗语。以嘲讽那些锱铢必较,因小失大的吝啬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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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韩江趣闻录》
作 者: 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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